第二章
��者来实施法纪,法纪就会失去权威性和严肃性,成为被利用的工具或点缀文明的空文。
古往今来,“从心”还是“从法”,一直贯穿在不同社会阶段法纪的实施中。在封建社会里,“刑不上大夫”,有较高权势的人总是想方设法摆脱法的制约,而且这权势荫庇的范围也很广,很难触犯。遇到较开明的当权者,执法者才有伸张正义的可能。汉光武帝刘秀可称历史上一个肯屈尊守法的皇帝。建武十九年,其姊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了人,因藏匿在公主家中,官吏无法捕捉,后来公主外出,此奴为之架车,被洛阳令董宣发现。“叱奴下车,因格杀之。”公主受此羞辱,向刘秀告了状。刘秀当时十分生气,要杀董宜。董宣慨然说:“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人,将何以治天下乎?”他“请得自杀”,遂以头击桩,洒血满面,刘秀急令人阻止,令董宣向公主叩头谢罪,董宣坚决不从,刘秀使人强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最后被刘秀呼为“强项令”,赐钱30万。董宣由是“博击强豪,京师莫不震栗。”
象董宣这样敢干冒犯权势的精神是深得民心的。人们之所以深深喜爱戏剧舞台上象董宣、包公这样的形象,实际是现实生活中渴望正义和廉明的折射。在现实生活一些环境中,触犯权力和关系网是需要勇气的。据《了望》报道:河北省魏县工商干部姜瑞峰查获假药案100多起,处理不法分子2000多人,为此他屡遭打击报复,家几次被砸,妻子被吓得精神失常,本人在魏县无法工作,被调往其它县。江西省萍乡市上粟出口花炮厂厂长陈艳洪贪污挪用公款六万多元,被司机柳坤发检举,陈竟雇人将柳杀死。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说明社会上邪恶的势力总是竭尽全力同法较量。他们或是打击报复,或是采取多种手段,拉拢腐蚀执法执纪人员,使法的庄严失去光彩。
就法的本质来说,任何时代的法律,对每个时代的人来说,都是平等的,象唐太宗说的那样:“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要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的正义品格是难得可贵的。我们要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执法执纪人员,这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执纪人员也要加强自身修养,以独立完整的人格来维护法纪的尊严,要有一种“沛乎塞苍冥”的浩然正气,以法律为准绳,以法服人心,使整个社会的法制建设走向正常的轨道。
不要因小失大
——廉政漫说之五
宋朝李格非在《洛阳名园记》中曾说:“洛阳之盛衰,天下治乱之侯也”。一个朝代,一个国家之都的状态,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政治面貌,是国家治乱的“晴雨表”,这是一个以小见大的道理。
社会是这样,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也能以小见大。不注重小节,往往因小失大。
人有了一点过失,就应在思想上防微杜渐,做到”时见己过,刮磨砥砺。”如果认为过小无伤大节,不以为然,往往就会有大的患祸而至。过失由小渐大有一个发展过程,在这过程中,人的主观因素即可促其向好的方面转变,也可向坏的方面衍化,关键是看一个人有无思想境界处理好这个“小”与“大”的关系。思想意志薄弱、自我制约能力差的人,往往“以小恶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解。《周易·系辞下》)分析腐败分子走向堕落的原因,都是在这“小”与“大”的渐变中走向毁灭的。
战国时公仪休做了鲁国的宰相,因为他喜欢吃鱼,便时时有人送来,他一概拒绝,且有高论:喜欢吃鱼才不接受别人送鱼,倘若接受,理亏而枉法,枉法而失掉官职,连自己也买不成鱼了。这位公仪休很有点眼光,把“小”与“大”的关系处理得很好。它告诉人们:一个人只注重眼前的小利益,而忽视身后的大得失,是愚蠢的事。好些人都不能领
古往今来,“从心”还是“从法”,一直贯穿在不同社会阶段法纪的实施中。在封建社会里,“刑不上大夫”,有较高权势的人总是想方设法摆脱法的制约,而且这权势荫庇的范围也很广,很难触犯。遇到较开明的当权者,执法者才有伸张正义的可能。汉光武帝刘秀可称历史上一个肯屈尊守法的皇帝。建武十九年,其姊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了人,因藏匿在公主家中,官吏无法捕捉,后来公主外出,此奴为之架车,被洛阳令董宣发现。“叱奴下车,因格杀之。”公主受此羞辱,向刘秀告了状。刘秀当时十分生气,要杀董宜。董宣慨然说:“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人,将何以治天下乎?”他“请得自杀”,遂以头击桩,洒血满面,刘秀急令人阻止,令董宣向公主叩头谢罪,董宣坚决不从,刘秀使人强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最后被刘秀呼为“强项令”,赐钱30万。董宣由是“博击强豪,京师莫不震栗。”
象董宣这样敢干冒犯权势的精神是深得民心的。人们之所以深深喜爱戏剧舞台上象董宣、包公这样的形象,实际是现实生活中渴望正义和廉明的折射。在现实生活一些环境中,触犯权力和关系网是需要勇气的。据《了望》报道:河北省魏县工商干部姜瑞峰查获假药案100多起,处理不法分子2000多人,为此他屡遭打击报复,家几次被砸,妻子被吓得精神失常,本人在魏县无法工作,被调往其它县。江西省萍乡市上粟出口花炮厂厂长陈艳洪贪污挪用公款六万多元,被司机柳坤发检举,陈竟雇人将柳杀死。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说明社会上邪恶的势力总是竭尽全力同法较量。他们或是打击报复,或是采取多种手段,拉拢腐蚀执法执纪人员,使法的庄严失去光彩。
就法的本质来说,任何时代的法律,对每个时代的人来说,都是平等的,象唐太宗说的那样:“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要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的正义品格是难得可贵的。我们要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执法执纪人员,这是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执纪人员也要加强自身修养,以独立完整的人格来维护法纪的尊严,要有一种“沛乎塞苍冥”的浩然正气,以法律为准绳,以法服人心,使整个社会的法制建设走向正常的轨道。
不要因小失大
——廉政漫说之五
宋朝李格非在《洛阳名园记》中曾说:“洛阳之盛衰,天下治乱之侯也”。一个朝代,一个国家之都的状态,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政治面貌,是国家治乱的“晴雨表”,这是一个以小见大的道理。
社会是这样,在一个人的生活中,也能以小见大。不注重小节,往往因小失大。
人有了一点过失,就应在思想上防微杜渐,做到”时见己过,刮磨砥砺。”如果认为过小无伤大节,不以为然,往往就会有大的患祸而至。过失由小渐大有一个发展过程,在这过程中,人的主观因素即可促其向好的方面转变,也可向坏的方面衍化,关键是看一个人有无思想境界处理好这个“小”与“大”的关系。思想意志薄弱、自我制约能力差的人,往往“以小恶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解。《周易·系辞下》)分析腐败分子走向堕落的原因,都是在这“小”与“大”的渐变中走向毁灭的。
战国时公仪休做了鲁国的宰相,因为他喜欢吃鱼,便时时有人送来,他一概拒绝,且有高论:喜欢吃鱼才不接受别人送鱼,倘若接受,理亏而枉法,枉法而失掉官职,连自己也买不成鱼了。这位公仪休很有点眼光,把“小”与“大”的关系处理得很好。它告诉人们:一个人只注重眼前的小利益,而忽视身后的大得失,是愚蠢的事。好些人都不能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