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退位优待
�,能不能请他收兵?”

  “这个没有商量地余地。清廷退位诏书一日不发,革命一日不止,战火一日不熄!复生说,倘若本月再不退位,将提兵入京,用武力共和!”沈麒昌转述了秦时竹杀气腾腾地原话后又用和缓地口气说,“缉之,你也别怪复生。他在那个位置不得不如此!”

  “不用说。我早知道啦,你们翁婿俩。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总之是不达目地不罢休,我算是载在你们手里了。”周学熙没好气地说,“总得给我个面子不是,季老,您得说句公道话!”

  “咳咳……”张謇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谁都不容易,我这样吧,优待条件赶紧让复生知晓,进军山西我再打个电报给他,让他稍缓几天,等承德撤军后再做决定也不迟……”

  “都督,这是沈先生转来的清廷退位条件,请过目。”秘书长左雨农将电报交给秦时竹。

  “辛苦你了,召集大家开会,商议一下这个事情。”

  不一会,人都到齐了,左雨农首先把优待条件读了一下:“因大清皇帝宣布赞成共和政体,中华民国于大清皇帝辞退之后,应举优待条件如左(竖排文字,故称如左):一共三项,甲、关于大清皇帝逊位之后优待之条件;乙、关于清皇族待遇之条件;丙、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

  关于清帝逊位的优待条件共有八款:

  第一款大清皇帝逊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第二款大清皇帝逊位之后,岁用四百万两俟改铸新币后,改为四百万元,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

  第三款大清皇帝逊位之后,由民国政府妥善安排合适住处,侍卫人等,照常留用。

  第四款大清皇帝逊位后,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

  第五款德宗陵寝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并由中华民国支出。

  第六款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人。

  第七款大清皇帝逊位以后,其原有之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

  第八款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关于清皇族待遇的条件有四款:

  第一款 清王公世爵,概如其旧。

  第二款 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私权及公权,与国民同等。

  第三款 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

  第四款 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

  关于各族待遇的条件共有七款:

  第一款:与汉人平等。

  第二款:保护其原有之私产。

  第三款:王公世爵,概仍其旧。

  第四款:王公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

  第五款: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

  第六款:从前营业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名州县听其自由入籍。

  第七款:满、蒙、回、藏各族原有之宗教,听其自由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