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乡试的程序和规定
��百人,录取二百十四人,录取率为百分之十四。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顺天府乡试,参试考生共二千三百人,按朝廷限额取中一百三十五人,录取率为百分之五强。此后,参加乡试的考生日益增多,乡试录取率也随之下降,中举也越来越困难了。

  (4)举人资格

  当乡试录取工作完后,要将取中的人排定名次,张榜公布。凡榜上有名的,就取得了举人资格,夺魁的被称为“解元”。

  对于所有被录取的举人来说,他们已成为士绅阶层中的一员,享有士绅阶层的特权,如免役等。明朝末年,乡试中举已成为一件十分光彩、威风的事情。乡试发榜后,报信人手持短棍前往中举之家报喜,并从大门打起,将厅堂窗户全部打烂了,叫做“改换门庭”。工匠们紧随其后,顿时将一切修整一新。

  举人也取得了入仕资格。明初,由举人出身仕至高官显位的不乏其人。自明中叶以后,进士受到重视,举人出身往往被人轻视。因此,举人们不满足于已取得的资格,还要参加次年举行的会试,以便取得进士的身份。即使考不中进士,举人们仍可被选入国子监,如果不愿意在国子监读书,只要办理了入监手续,即可由吏部授官,只是仅授以小京职,或府佐及州、县正官,或地方儒学教官,品级和地位都较低。

  作为乡试的尾声,在乡试发榜后,还要举行“鹿鸣宴”,一方面对考中的举人表示祝贺,一方面酬谢参与考试的有关官员。这在各省是一件盛事,宴会期间要表演“魁星舞”,并歌唱《鹿鸣》诗以助兴。但是与宴的举人们并不能陶醉于美妙的歌舞之中,而是盼望着在次年二月的会试中夺魁,以博取更高的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