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冤家路窄
sp; “我是为了避让大街上那个突然跑出来的小女孩。”

  “那也是你先要撞我的。”

  “可我没撞到你!”

  纪浩不禁郁闷,讲道理貌似讲不通。

  眼见女侠提着倭刀虎视眈眈,纪浩最后晓之以法道:“女侠,砍人手真的是犯法的,这跟砍马腿是不一样的。”

  “我不管。”

  “在下赔钱可以吗?”

  “不行!”

  “你说个数,在下砸锅卖铁也给你凑。”

  “你有锅吗?你昨天不是说你无家可归,迫不得已才偷包子吗?”

  “呃……”貌似自己昨天确实是这样说的。“昨天确实是这样的,但是今天我发财了啊,你没看见我这身袍子都是缎子面儿的吗?!”

  “我不要钱,就要你‘失手’!”

  “这真的是犯法的啊,你砍了我手,官府也饶不了你啊!还有,我可是有功名的秀才,那要罪加一等的,何必两败俱伤。”

  “我就喜欢两败俱伤。”

  这就没法聊了,恐吓、讲道理、晓之以法、动之以利,一概没用。

  “老天啊,这女人是你派来惩罚我的吗?”

  …………

  女侠把纪浩挤兑的有些抓狂之后,得意的一笑,似乎能挤兑的一个秀才无话可说,能证明她比秀才聪明似的。

  最后,女侠并没有砍他的手,看来她也知道这事是犯法的,喜欢两败俱伤只是她吓唬纪浩的。

  不过女侠并没有放过纪浩,她决定把他扭送衙门。她要通过合法的、不用两败俱伤的方式,让纪浩付出代价。

  自古以来,官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纪浩虽然觉得有理,但好像真得没钱,是以实在是不想去县衙。

  不过,去不去似乎由不得他,因为那女侠在他身后边提着倭刀跟着呢。

  女侠认为这倭刀是砍马蹄的凶器,自然得带去县衙。不过这女侠做事虽然霸道,但是做事一直很公道:当那古玩店店掌柜山羊胡子说是这刀纪浩还没付银子时,女侠让纪浩掏出钱把这刀买了。

  但可恶的是这山羊胡子说这刀要二十两银子,纪浩刚才本来想还价五两的,而且五两他都不打算买。

  纪浩心中忍不住问候那趁火打劫的山羊胡子全家无数遍,暗暗心道:等小爷翻身了,第一个就是收拾你这老小子。

  虽然心中万马奔腾,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低头就得“失手”啊。

  当下纪浩只得掏出身上全部十几两银子给了那店掌柜,外加那身织缎长袍和那把紫竹骨柄的描金折扇,这才算抵了刀钱。

  如今纪浩又是只穿着里衣走在街上,貌似这场景前天演过一遍了……

  纪浩在前,女侠持刀在后,在女侠的指挥下,两人一路往蓬莱县衙而去。

  …………

  登州城府县同城,蓬莱县是登州府的附墎县,像纪浩跟女侠这种磕磕碰碰的民事纠纷,自然是没有资格麻烦知府衙门。

  当然,按常理说也不至于去县衙。像这种民事纠纷,正常情况下一般由各坊的坊长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