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巨鬣狗的威胁

  儿子总是对的,不过她也没忘记澄清一下:

  “尼尔斯不怎么爱吃长耳短尾兽,肉太少!

  一般除非食物实在匮乏,连我们帕德斯都不吃长耳短尾兽的。

  即使万不得已的时候也要确保捕猎消耗不会比收获更多,否则还不如冒险逮些大型猎物……

  有翼兽们倒都偏爱那样的小猎物,他们更方便被抓上去摔死——

  哦,小泽,你要注意你的小狐狸,灰耳狐也是有翼兽们偏爱的小型猎物。

  即使是你们自己,在长大之前,也要小心着,有翼兽都是一群只要有机会,对幼崽的捕猎完全没有限制的混蛋。”

  过度捕猎幼崽其实不是什么好事,即使领地上的猎物都是那些特别特别傻的,在幼崽们被极端捕猎的情况下也想不起来迁移,长期下来也会造成猎物数量剧减的恶果,这对于猎食者们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像是帕德斯尼尔斯等等大猫,他们一般更乐意捕捉差不多的成年体,哪怕成年体中容易捕猎的那些不是病、就是老的,肉远远不如幼崽们好吃,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生活智慧还是让他们本能地懂得,不能只针对幼崽下手。

  当然,这并不是说大猫们就不吃幼崽了,他们只是不会一味盯着幼崽捕猎,就像他们不会只盯着某一群猎物一样。

  一切,都是为了长期可持续发展呀!

  当然,伊芙是说不出这些道理的,可这不妨碍她心里明白,且努力将这种明白传达给儿女们。

  她是个非常负责的好妈妈,她一直在尽一切努力,让幼崽们健康成长、并尽可能增加他们在独立之后依然可以好好活着的筹码。

  伊芙仔细和儿女们传达了一番如何确保领地猎物丰裕的小技巧之后,又将话题扯了回来:

  “如果是一对一狭路相逢,胡狼比野狗要强很多。甚至哪怕是一只胡狼遇上两只、三只野狗,也并不会落于下风——

  但巨鬣狗遇上两只胡狼的时候,是胡狼退让;她遇上五只野狗的时候,却是她退让了,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伊蒂斯的反应很快:

  “两只胡狼不是一伙的,他们未必能够齐心协力;五只野狗却是一群的,他们群攻时会更加默契难缠。”

  伊芙点头:

  “是的,我们帕德斯虽然不需要群居,可遇上群居动物的时候,要格外注意一些。也许一头帕德斯单独可以杀死五只,甚至八只野狗,但两头帕德斯联手,却未必能在合起来的两个五只野狗手下讨得了好。”

  伊芙的算术依然不怎么样,可她有特殊的数量表达方式。

  反正儿女们听明白就好啦~\(≧▽≦)/~

  普利莫则是注意到了:

  “胡狼的敏捷性虽然也很不错,但这些野狗看起来,嗯,他们的尾巴更长更灵活,一定更擅长在行动中忽然变向;他们的腰和腿看着都不粗,可肌肉很结实,他们应该也是很敏捷的——

  巨鬣狗却不巧正是头瘸腿,野狗们狗多势众又灵活,她就算能杀死其中几只,自己也会更加狼狈,秃鹫和胡狼也不会再将肉便宜了一头对他们构不成威胁的家伙……”

  伊芙点头:

  “是的,争斗的结果只能便宜了其他别的谁,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