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最好的相遇,是久别重逢”
就这样对妹妹讲述了一段缠绕着她和他的青涩故事。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两个寝室刚刚联谊之后。

  那是天气转热,即将进入夏天的时候。

  普通的操场,普通的榕树底下,普通的我和他,却开始了一段不普通的过往。

  那天只记得,落日余晖,正好照在他身上,他穿了一件白衬衣。

  就在我奇怪,叫我出来的原因,他笑着说叫我和他一起卖袜子……

  一来二去,我们慢慢熟悉了。

  19岁的我,并没有和男孩子交住过的经历。

  情感可谓是幼稚青涩却又最真,和每个女孩子一样,和他渐渐熟识之后,

  上课的偷笑,下课的暗想,和他一起赚钱的激动,还有自己才能看懂的笔记备注,经常会因为他说的一句话开心很久。

  后为他开了一家烧烤店。

  为此我们投入了巨大的精力。

  好喜欢在店里时,无意的走过他身边。

  慢慢久了,发现好吃的东西和他一在起只能吃到半饱,要说的话,和他在一起可以被他打断,嗯,这就是他当时给我的感觉,又心酸又着急,可能是我太在意了吧?

  我当时在他心里又是怎么样的呢?

  很多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聪明的人忍住不说。

  然而我却在想,倘若真的在一起了,四年大学时光,如何走到最后?

  经常听说,毕业即是分手?

  那岂不是对感情,对他,对自己都没有尽到责任。

  或许在错的时间里,友情会比爱情走的更长远。

  “相聚时的一切悲欢,付出的真真诚诚,而分别的事实又来得自自然然,没有任何一方在这份肯定的至情中强求以结合为终场,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认知与胸襟,其中没有遗憾,有的是极为明确的面对事实的成长。”

  ----三毛。

  就在我打算跟他做四年朋友的时候,就在我认为不该过的界限从来不要过,不该给的关心更不敢给多的时候。

  他的烧烤店终于开业了,亲眼见到,他拿一个小小的烧烤店作抵押,贷款上百万。

  当时的我,震惊得无以复加。

  那天晚上,看得出来,他非常开心,给我讲了许多奇怪的话。

  “来来来,干杯干杯……喝了这杯,还有三杯……”

  还是在那普通的操场,那棵普通的榕树下面。

  同样普通的我和他。

  月光朦胧,从榕树上方洒下。

  遍地零落的树影在地上摇摆,

  微风中的树枝以妖冶的姿态婆娑。

  我们的身影缓缓靠近,

  最后终于相拥在一起。

  时间,仿佛都因此而静止。

  耳边,响起了一阵鼓动的心跳。

  鼻尖,是他身上咸淡的汗味。

  全世界都停止了运转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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