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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可并不值得炫耀。都是买来的,谁比谁昂贵。

  魏北能与沈南逸一起生活至今,并跟随他从京城移居锦官城,具体原因难明。可能是“日久生情”,也可能是应了那句“找最野的鸡,玩最紧的b。”

  只是沈南逸总跟他讲,“当初我决定要你,是因为你的后颈。”

  “那晚灯光照在你的后颈上,像白瓷笼着一层纱。”

  “我很想要,很想咬。”

  旋转开关,水声戛然而止,魏北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后颈,冷笑一声。

  他收拾完时,已经七点。窗外天光乍亮,这房子买在郊区,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亦感受不到早餐摊带来的市井气息。

  如果魏北没有外出拍戏,必须负责沈南逸的三餐。无论前夜玩得再过火,沈南逸总会在七点半准时起床。他瞌睡少,并且有职业需要。

  沈南逸写小说,出乎魏北意料。他且以为别人口中的南哥,无非是个富二代。

  沈南逸不写严肃文学,偏好艳俗,出版的书目市面上很难买,分年龄层级。他的观念中,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界限并不清晰,或者说其实密不可分。

  魏北与他上床后,偶有几次过问:“您写的这些,不觉不入流,不觉难以抬上桌面讲”

  沈南逸戳灭烟头,薄情寡义的俊脸掩在烟雾背后。

  “您演的电影,不觉下流,不觉难登大雅之堂。”

  魏北:“我只是讨口饭吃。”

  沈南逸却笑得很迷人:“不止,还是为了美与艺术。”

  早餐丰盛,海鲜粥加几碟小菜。魏北刚端上桌,瞧见楼上下来一人。男的,纤瘦,漂亮,金丝雀般叫人喜欢。

  魏北实则没有敌意,但眼神挺冷。不怪他,外边给人笑惯了,面部肌肉僵硬,回家懒得牵动嘴角。

  男人穿了衣服下楼,看样子不打算久留。他和魏北擦肩而过时,魏北莫名生出一丝熟悉感。

  不想沈南逸倒追了出来,睡袍穿得极匆忙,生怕晚一步。

  “辛博欧”

  男人就停了半拍步子,很快穿鞋出门去。

  魏北呆怔片刻,忽然瞳孔一缩。

  他敏锐的直觉发出信号:这男人过夜了。是在主卧的大床上。

  沈南逸没追到人,不恼。他只睨一眼楼下的魏北,去了浴室。魏北吃到一半时,沈南逸上桌。两人没有过多言语,偶尔勺子碰撞碗底,发出清脆的叮当声。

  米粥即将见底时,沈南逸随口问他:“昨晚赚了多少。”

  魏北的手一顿,如实报了数:“三万二,几场热舞。”

  “那还挺值的。”

  “是很容易。”

  对话经常如此卡在尴尬的位置,沈南逸不往下说,魏北亦不接。明明没有丝毫的瞧不上,却在字里行间流露出些许优越感。

  魏北盯着碗底米粥,汁水浓稠,颗粒黏腻。勺尖轻转,就袒露出白瓷红柚的图案。

  上书四字:智性真诚。

  不伦不类的设计,不伦不类的配色。沈南逸定制。

  魏北知道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