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令,执行便是。”

  “总裁在哪里?我……”

  季浅瑶想拒绝的时候,有人来通知,“还有两分钟,永恒之心要出场。”

  大家都急了,秘书助理走到季浅瑶身边,一把握住她的肩膀,往椅子压下,紧张不已,“别墨迹了姑nǎinǎi,这条项链对外界来说可能是价值连城的瑰宝,但对总裁来说,只不过送给他妻子的一件普通首饰,可能你的气质长得跟总裁家的夫人相似,让你带着展览,她夫人就不会被比下去了。”

  季浅瑶似懂非懂。

  就像某杂志上面一个身材超bàng的模特穿着某件品牌衣服,在大众眼下展示过,若有一天被某名人买下来,穿上去的效果就会被媒体拿来跟模特对比。

  这样也就会被模特比下去。

  很多时候会出现讽刺的负面新闻,例如:某某真的糟蹋了这么好的作品了,穿在模特身上是高贵的,穿在某某身上是土里土气的。

  季浅瑶只能找这样的理由了,要不然永恒集团的总裁脑袋一定进水了,怎么让一个完全没有经验的普通女人带着价值连城的珠宝,在记者和富人堆里走秀?

  看着永恒之心带着脖子的那一刻,她整个人都是僵硬的,目光定格在那个项链上。

  正如曾菲儿所说,鸽子蛋般大小的钻石里面藏着一刻猩红的心脏,类似于跳动的人心,很温柔的心,没有惊悚,看到这个心脏,一股暖暖的感觉,像一个生命。

  太奇怪的自然现象了。

  太珍贵的宝石了。

  季浅瑶听从安排,踏上舞台,听着悠扬的音乐,用她最舒服的步伐,最自然的姿态,走向舞台重要走向人群。

  舞台是明亮的,台下漆黑一片,她看不见别人的状态之下,她的紧张感慢慢消失,笑容变得温和。

  虽然看不清台下的情况,但她听到了别人被永恒之心所震撼

  的声音。

  她尽量放松自己,按要求走了两圈,站在舞台最前面的摆着最舒服的姿态,笑容可掬。

  这一刻,季浅瑶终于明白到女人为什么如此爱珠宝首饰,因它真的能安慰到女人的心灵。

  不是因为它多贵,而是因为它的美。

  它的美会使得女人变得自信,变得优雅大方。

  漆黑的台下。

  乔越炙热的目光深情款款,在没有光线下,他不再掩饰,眼神流露出他所有的感情。

  十年前,他在非洲热带熔岩附近旅游散心,在一个采钻企业家的手里买下这款钻石。

  当时十八岁的他,企业刚刚起步,并没有太多的钱,但是看到这款钻石他就迫不及待的想买下来,送给最爱的女人,他幻想着如果季浅瑶看到它,会喜欢上它,会给他一个追求的机会。

  当初的想法很单纯,他把赚来的第一桶金,拿一亿五千万求着对方把钻石买给他。

  对方怎么也不肯,他用了三个月周璇在那个老板身边,成为了他的朋友,所有招数都用上了,只差没有把他灭口抢夺而已。

  在他认为没有希望的时候,对方在一次开矿的过程中遇到危险,当时死了很多采矿工,而乔越却无意中救了对方。

  最终,这条价值连城的项链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