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回 奋强的反击
下去,律师函说她的公司已经拖欠奋强公司土地转让费人民币6030万元,根据补充协议,她的公司因为违约,应该支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缴纳违约金利息为人民币5341860元(其中4030万元为2年利息,2000万元为1年的利息),同时根据违约金额的数额按每天0.001%缴纳滞纳金,6030万元需缴纳滞纳金人民币367190元(其中4030万元违约730天,2000万元违约365天)。三项合计为66009050元。

  -

  最后律师函告知:

  现委托人授权本律师致函贵公司,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应付款或及时回复,以示诚意,并求长期合作。

  相信贵公司不会为此付出法律负面代价及企业声誉损失。

  -

  杨秀芸一看这律师函头都炸了——仅拖欠了两年,她就要付出570万元的代价……

  当她看到“以示诚意,并求长期合作”的字时,嘴里不禁骂道:

  “你存心整我,还假惺惺地求长期合作,华奋强,你也太阴险了吧?!”

  -

  当然,拿到这样的起诉函,杨秀芸第一反应是怀疑所写的数额真实性,便把律师函拿到会计处叫会计进行核算,结果让她大失所望,内容数额正确无误。

  面临一次性支付6600万元,秀芸实在为难——目前的手头有点紧,如果不投资天赋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2000万元,她至少还能应付过去,要在一个月内支付这笔款项,基本是不可能达成的要求。

  -

  回到董事长办公室,杨秀芸坐在老板椅上闭目思考着对策。

  这时,助理曾莉走到她的老板桌前告知:

  “董事长……奋强公司的李经理还在外面等你的回话呢。”

  杨秀芸没好气地回应:“你说律师函已经收到了,叫他滚回去,顺便告诉他——他们想干什么我都奉陪到底!”

  曾莉有些无奈地劝说:“李经理告诉我……他们想好好谈谈,态度好双方都好说。”

  秀芸顺了口气,想了想说:“你把他叫进来,我倒要看看,他们究竟想耍什么花招。”

  -

  李晓民被叫到董事长办公室里,客套地坐在了沙发上,曾莉很有礼貌地给他倒了一杯水。

  杨秀芸随即也坐到了紧挨李晓民的沙发上,曾莉站在一旁陪着。

  随之,秀芸抢首开口:“李经理,你们华董事长究竟想干什么?对我们公司咄咄逼人,仿佛想置我们于死地。”

  李晓民淡然一笑:“发这个律师函的目的是向你们公司讨债,这是我们公司董事会集体决定的。您说我们公司咄咄逼人?您捂着良心想想,是谁抢先发难?这是我们公司的正常工作需求,一切都是按照合同办事,希望董事长您能理解。我们公司也有困难,很需要这笔资金,不到万不得已,我们是不会向你们撕破脸的。”

  “你们公司也缺钱?”秀芸自然不信,“你们公司所有项目都赚钱,怎么可能缺钱?李经理,你就别骗我了,我还是比较了解你们公司的。”

  “你不了解。”李晓民为了讨回钱,开始打悲情牌,“我们公司的扩张太快了,很多项目都需要钱呀,我们的董事长天天都为钱发愁呢。你又是他的好朋友,希望你能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