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新作品
  oo的规定,大约是1oo万累积点击,方可申请广告分成;如今雷峰个人所有的两版《太木人道》,已出了这一标准(《哥只是一个传说》版权在宝丰电视台),所以双方协商之下,定下了每1o万点击(uv),3oo元分成,这样一个合同。

  ——日后,雷峰若有“原创”作品,亦可享受此待遇!

  不过,由于雷峰还未满十六周岁,也并无家人陪伴,所以严格意义上,其只能签署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纯获利益合同。

  但任何制度,都存在漏洞。

  经过雷峰同意,双方协议就此定下。相对而言,雷峰的分成待遇,并不算高,但至少作品的所有权还在他手中;并且,雷峰与oo有一条协议,即但凡雷峰原创作品,广告不得过15秒!

  哪怕再多钱也不行!

  这一条规定,是雷峰坚持的。

  他虽然缺钱,但对小命看得更重!

  15秒,差不多就一个广告,一般而言,不会影响看者心情;而一旦上百秒广告,很多人都会因此而不耐。

  雷峰需要的是雷人点!

  现今国内的网站,会员的数量,大抵是比不过非会员的,雷峰可不想因为广告,而失去一部分点击......

  “有没有什么不用花钱的作品呢?”

  雷峰挠了挠头。

  没有经纪人,就没有节目邀请他,想要再遇到《哥只是一个传说》、《男神与男神经》这样的机会,也不知猴年马月。

  “凡事还得靠自己啊。”

  雷峰已决定再弄出一个新作品!

  由于两版《太木人道》,广告分成,都是自今日合同签好之后,方才计算,所以雷峰所能获得的收益,并没有多少,故而雷峰想要构思的作品,必须限制制作经费,最多不能出一千,否则这里八个人凑一起,也凑不出来;最好还能形成一个系列,只需次购买设备,今后都不用花钱!

  “要不花钱的;”

  “也要搞笑雷人的;”

  “最好还能做成系列......”

  雷峰几人头脑风bào,现除了用dv拍摄那种二人之间、剧情简单的小电影,其他还真想不出来!

  “对了,能不能做脱口秀呢?”

  雷峰突然想到什么。

  半晌,他摇摇头。

  以王惜田家的那个破dv,录影不清,无法录音,做脱口秀恐怕惨不忍睹。

  “咦?”

  “那不用拍摄,做电影解说的脱口秀,怎么样?”

  雷峰又想起“另一方世界”诸如《唐唐神吐槽》、《好片两部半》等电影脱口秀,一时有些心动!

  以他手中的钱,录像设备是别想,但录音设备,还是有一定希望的!

  虽说专业录音设备,一套至少上万,但如果只选普通的录音声卡、麦克风两种,以o4年的物价,没准可以控制在一千左右!

  而且电影脱口秀,完全可以做成系列!

  雷峰有些激动起来!

  但随即,他又愣了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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