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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暗,这一吻,海枯石烂,这一吻,直到窒息……

  ……

  良久,双唇分开。

  两人重新坐回了草坪上。

  月朦胧看着寂静的星空,对郑义说道,“郑义,我要和你说的是,我要走了,就在今晚。”

  “走?什么意思?”郑义一惊,蹭的从草坪上弹起,瞪大眼珠子直勾勾的看着月朦胧道,“你不要我了?”

  “哎呀,你坐下。”拉住郑义的双手,让他在自己旁边坐下,月朦胧歪着脑袋靠在郑义的肩膀上,小声的说道,“其实是我妈联系我了,说给我找了一个工作,让我回去。”

  “找工作?可是你在这里也有工作啊?”郑义搂着月朦胧的肩膀说道。

  “是啊,我在这里也有工作,可是一个月三千块够干什么呢?”月朦胧摇头,爱情是美好的,但是若没有物质条件支持,连基本生活都过不下去的话,谁还有时间有资格谈爱情呢?

  “对不起……”听到这话,郑义低头了,他知道这是自己的错。谁让自己太没用?写小说三年,第一年签约都不成,第二年终于可以签约,然而连个试水推都没有,终于到第三年,混上个试水推,然后裸奔上架,成为扑街中最扑街的小扑街中的一员。

  之后,也想过去找工作。

  然而,三年的小说生涯,让他变成了一条只会码字的咸鱼,因此,找工作也已失败告终。

  只有月朦胧,一直默默的鼓励着他、支持着他。

  他知道自己没天赋,所以只能够靠勤劳,然而事实告诉他,勤劳是不能当饭吃的。

  所以,哪怕月朦胧真的要和他分手,他也无话可说。

  毕竟,一个那么漂亮的女人,凭什么跟着这么无用的你?

  写小说期间,他也看过不少小说。

  很多都市小说的开头都是,漂亮女朋友舍弃自己的男朋友跟富二代跑了。

  然后,这个女人被各种读者骂碧池,拜金的。

  然而,对郑义来说,这才是理所当然的不是?

  你什么都不是,凭什么拥有已经不是处的还能够被富二代看上的女人?

  能够被富二代看上的,也可以想象对方多漂亮了不是?

  这样的女人踹了没用的你不是很正常的吗?

  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是美女?

  同理,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有本事?

  最初的选择不一定正确,你自己的弱小导致女朋友的背叛,她的错咯?

  以上实属正常,所以郑义更要感谢月朦胧了,自己这么没用,对方还选择一如既往的相信自己,不抛弃、不放弃,郑义在心里发誓,自己一定要努力成为大神,月入百万,让月朦胧过上好日子。

  “对了,朦胧,你爸妈给你找的什么工作?”郑义问道。

  “秘书。”月朦胧回答道。

  “什么?”郑义瞪大了眼珠子,“不行,绝对不行,你不能当秘书。”

  郑义的反应很大,废话,身为被网络查毒的一代人,他可是深知一句名言——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他怎么可以让自己老婆给别人当秘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