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食邑百户
br /> 春秋战国时期。卿、大夫在食邑内享有统治权利并对诸侯承担义务。
秦汉推行郡县制,承受封爵者在其封邑内渐无统治权利,食禄已改为以征敛封邑内民户赋税拨充,其数量按民产计算。
虽然失去了对于食邑内的统治权利,但是,光是享受食邑封地内百户人家的赋税供养,就足以让人心动。
《孟子·滕文公上》:“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在这个时代,有什么能比获得属于自己的土地食邑更能鼓动人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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