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挖角
  通往机场的高速路上。

  陈恒坐在疾驰的车中,眉头微皱低着头看手机,屏幕上,正是《神帝崛起》的评论区,从那天看到林志辉展示的高超身手,他对开始关注这本书,并且派出手下大将去接洽天下第一,本来还觉得这家伙是个人才,却是没想到他立刻就搞了这么一出。

  即使陈恒不怎么看网文,也知道如今流行的主角定律,也知道什么样的书才会受欢迎,林志辉想怎么写,是他的自由,本来也无可厚非,不过在眼下的这种情况下,他这

  么做就有些问题了,估且不论他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么写,现实是这在网络上引起了很不好的反响,虽然网络投票不降反升,这更显得有违常理,如果坐实有人刷票,那将会是个巨大的丑闻,这种时候若是曝出天下第一签约大正传媒,绝对会带来不少负面影响。

  “这件既然交给自己来做,就绝不能出任何纰漏。”

  陈恒暗自琢磨,他现在跟着边奕民做事业,家里对他的看管也放松了不少,前几天见老爷子,竟然给了个笑脸,鼓励他好好干,这明显是要翻身的节奏啊,陈恒现在是格外的有干劲,认真思考了一路,决定稳妥起见,暂缓挖角天下第一,先观望一下风向,等他从国外回来再做打算。

  眼见能看到机场,陈恒做出决定,调出沧海的号码打了过去。

  ……

  沧海坐得四平八稳,脸上带着不明显的自得,显然自己对开出来的条件很有信心,在这一行干了这么久,深知写手的心理,至今为止,他还没有遇到过哪个写手不买他的帐,即使一开始犹豫不决,最终也一定会被他说服。

  看到沧海拿出意向书,楚千凝立刻紧张起来,她可是没少听说对方的事迹,现在林志辉风头正盛,大正传媒又是急切需要新鲜血液,开出的条件肯定差不了。

  林志辉也有些好奇自己现在的身价,他倒是没有换地方的想法,目前的文学网站中,创点无疑是最有实力的,但最重要的,是它的整体风格比较适合他,这道理其实跟传统文学差不多,比如写一篇文章要投稿,就要选择跟文字风格相匹配的报纸或杂志,不能你写个犯罪心理的稿子,非要投给亲子类刊物;也不能写个古风武侠,去投给只收现代文的刊物,那样无论你多么的妙笔生花,也只会石沉大海,根本没有人会买帐。而且林志辉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模式,签约有签约的好处,自由人也自由人的便利。

  还是那话句,如今他这种情况,谁也不知道神仙们会提出什么要求,若是签约写手,分分钟要被编辑骂得狗血淋头,然后勒令“按照提纲修改”;且不论自己这个文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提纲;就说不改的话,人家就可以拿着合同说事;更绝的是合同通常会有“后续部分背离提纲,网站有权请人重写此书”的条款,那这本书就是完全在为他人做嫁衣裳了。倒不如像现在一样,只是借用创点的平台,又不用受合同的约束,反而自由度更大一些。

  扫了眼纸上的内容,林志辉说不上满意不满意,虽然大正传媒给出的条件确实很不错,他也不想给自己的脖子上再套一根绳索。

  犴貊和毕节仗着别人看不到,这时候干脆跑到林志辉身后凑热闹,在他耳边嘀嘀咕咕。

  “这条件真不错,我看你还答应的好,这样估计一两年就凑够首付了。”犴貊一副知心大姐姐的架势,胳膊肘压着林志辉的肩头,指着楚千凝道:“到时候再买个国产车,房子车子都有了,女朋友自然就回到你身边了。”

  毕节则是张大了嘴,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双手扒关林志辉的头唠叨:“原来写小说这么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