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这是哪个时代!?
sp; “哦!那算了,反正一会儿就能见到了!”温迪摆弄着手中的晶石,又问道。

  “菲妮娅,你知道这电话。。额不!这通讯晶石是谁发明的吗!?”

  “珍妮说,这是光明神的恩赐!”稍作停顿,菲妮娅似在听着什么,又道。

  “其实这是数万年前一位魔法师公会的魔法师无意间制作出来的。这位魔法师对能够储存影像的魔法晶石突发奇想,他将自己的影像储存在晶石中,然后已魔力催动,将晶石内的影像发射向另一块晶石。奇迹的事情发生了,另一块相隔数米外的晶石居然显现出了他录制的影像。于是这位伟大的魔法师在魔法师公会和帝国的协助下展开了更深的研究,最后发明了魔法通讯晶石。”

  “还真是个人才!明明就是这个发明家的杰作,应该说是他的恩赐才对!”

  温迪道。如果温迪这句话搁在大街上,那一定和一枚氢弹的威力一样大,这是对神明的亵渎啊!不过在菲妮娅几人面前,神明这东西对他们就是个屁。

  “是的,是光明神庭强占了这位伟大的魔法师的果实。当时,光明神庭的魔法师发现,这种通讯中蕴含了极强的光明元素。于是就说是光明神恩赐,给了这位发明者灵感。神庭强行将这位发明者吸收进了神庭,最终这位发明者再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是他地方发明却被帝国和魔法师公会发扬光大了,当然这其中也有神庭的推动!”菲妮娅道。

  “这帮神棍!”温迪骂道。

  “大哥!你说的果然是对的,神棍太可恶了,就应该用来折!”阿嘉斯在盔甲中瓮声瓮气的道。

  当年在赤土炼狱执行遏制繁衍任务时,每个种族对他们信仰的神明的狂热让温迪无语。于是就说了一句‘妈的,神棍哪是用来拜的,那是用来折了烧火的!’这句话颇受阿嘉斯推崇,现在只要一说到神棍,他就想折根试试。

  “不急,会有机会的!早晚要把这些个神棍都用来给咱烧炕!”温迪道。

  “大哥,为啥不能用来烤肉呢!”麦格道。

  “愚蠢的胖子,说是神棍,你还真当是木头啊!那烧出来的火不把你的肉熏的变质才怪!”阿嘉斯讥讽道。

  “也是!可不能浪费食物!”麦格想了下,只顾着心疼自己的烤肉,竟没有与阿嘉斯斗嘴。

  格尔姆帝国占据整片大陆的三分之二可居住的土地,分为七大行省。伯朗尼城位于南部行省诺斯林,靠近无人区洛雷斯山脉,属于边陲城市。这里居住的多为佣兵家族和冒险者,其建筑风格不比内地的主城宏伟磅礴。它的整个全貌就像是一处集中的营地,屋舍并不高大,也不奢华。但却很朴实,也很有佣兵以及冒险者的不羁和简单的特性在内。

  整个伯朗尼城的建筑风格类似欧洲的小镇,多为木质结构的小楼,偶尔有几处是由红砖砌成或者木头与砖头结合,在刷上白漆。这些砖头砌成的,多为贵族老爷们在这里的遗产,偶尔出来郊游,或者家中子弟来洛雷斯山脉放风时暂居。

  街道由青砖铺成,不是很宽,勉强容得下两架双马马车并排同行。街边两侧的屋舍兼带出售各类物品,大概一看竟发现多为魔兽皮毛、药材以及低阶魔核,想来是佣兵们的店铺。这里的酒馆很多,即便是清晨,也能听到里面传来的喧哗声。

  几人是早晨到达的,此刻已经有些人出来活动了。他们大多是整装待发的佣兵,三三两两的簇拥在一伙,似乎在等同伴。这座城没有太多的常驻平民,走在街道上的大都带着金属碰撞地面的响声。此刻通过悠长狭窄的小巷,都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