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国家法理
么国家呢?其存在的基础也应该是来自于他国的承认。这种法理的改变及其细微,而这个时代的人们几乎都没有发觉其中的差异。

  齐王思索良久,也没有思考明白齐国僭越天命以后国家的法理何在。于是他也就不想了,直接问向戴言:“子偃,你到底是想说什么,大可以明说,也不必拐弯抹角。”

  戴言郑重的回答道:“小子其实是想说,既然魏国与齐国能够相王,撇开周的天命,那么魏国与齐国的存在其实已经不需要周天子了,只要魏国与齐国互相承认,那么两国的存在自然合理合法。小子做为宋国大行人,在此正式承认齐国与魏国为王国,其国君为王,此乃正国家之名实也,惟请王上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