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白猎人 一
  阳光很好,柔柔的不刺眼,只是感受不到暖意。

  我躺在天台上好整以暇的打着盹,生锈的老式狙击枪像个沉默的老伙计,静静的靠在墙边。

  当然,事实上我根本就睡不着,只是喜欢这种慵懒的感觉。

  “嘿,老头儿。”

  熟悉的声音,很贱,很猥琐。

  不用看也知道,这个家伙又从某个奇怪的墙角钻了个脑壳出来,正顶着一头红艳艳的莫西干朝我坏笑。

  不好好走路是他的恶趣味,就像我老喜欢躺在天台一样。

  他叫独眼,不过他两只眼睛都很正常,只是因为崇拜一个叫夏侯惇的三国人物,就学着他的样子给自己的左眼套了个眼罩,他觉得这样看起来会更酷炫。

  傻得很有喜感。

  他叫我老头,“老头”和“独眼”一样,都是代号。不同在于他独眼是装的,我这一头白发却是货真价实。

  白化病让我的有着比洋鬼佬还白的皮肤和雪一样的头发,印象中,我似乎天生就带着这病,得这病的人不能见光,所以我总是要等到晚上才能出门透透气。

  昼伏夜出的生活让我比别人更能适应黑暗的环境,简单点说,在你们看来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对我来说敞亮得好像大白天一样。

  后来遇上抗日战争。我的才能被国军发现,他们把我带走并训练成了一个出色的狙击手——一个出没在黑夜中的白猎人。

  从那时起,老头就是我的代号。

  我杀过无数人,有rb人,也有中国人,有坏人,也有好人。说起来其实流程也都差不多——瞄准,屏住呼吸,扣动扳机,砰!

  一颗小小的子弹,就能带走一条命。

  当然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像我用子弹打穿别人的心脏一样,我也被一颗子弹贯穿了心脏——来自另一个狙击手的子弹。

  我死了,一击毙命,没怎么受苦,享年十九岁。

  不过我这人不记仇,也没什么仇可记,杀人者死于人手,在我看来天经地义。

  所以和其他“猎手”比起来,我显得更加没有干劲,倒也很符合“老头”——这个听起来就有够懒散的代号。

  “猎手”是我们给自己的称呼,你们可以叫我死神,勾魂使者,灵魂接引人,各种。

  好了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是鬼这种明显的事情就不用再多介绍了吧。

  什么,鬼为什么不怕光?我的天,你见过鬼吗?你怎么知道鬼怕光?我们又不是吸血鬼那种怪胎,干嘛要怕?

  话说,我居然和你们在这儿瞎较劲,看来我也确实够无聊的。

  “老头儿,老头儿!”独眼龇牙咧嘴的笑起来:“又跟这儿偷毛毛懒呢?”

  独眼说什么都爱加个“毛毛”,我真的搞不懂这个“毛毛”是什么意思,也懒得去懂,反正又是他的恶趣味。

  “大单子?”我没有回头,依旧闭着眼,享受这难得的艳阳。

  “可不是嘛,毛毛的这单子大了去了。”

  “出来说。”我实在不想待会儿扭头时,发现自己正在和一颗从地上钻出来的脑袋说话。虽然我是鬼,但我也讨厌恶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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