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借我那把枪吧
过不是很受重视。”

  本杰明皱眉:“感觉你说了跟没说似的。”

  系统马上不高兴了,理直气壮地反驳道:“这里又不能联网,我又不是百度百科,你当我什么都知道啊?”

  “……好吧。”本杰明只能无奈接受。

  他还想说能不能靠系统的资料,改进一下手枪,造把ak27什么的出来。

  不过倒也是,哪有人的电脑里会存那么多正好用的上的资料。他也很好奇,那些小说里的穿越主角,都是怎么记住那么多当代科学原理的。为什么人家穿越之后随随便便就推动科技进程,又是搞化学,又是造火炮,自己却连肥皂都做不出来一个。

  有个勤奋努力,愿意去搜百度查资料的作者就是好。

  羡慕。

  不过还好,系统可能也想证明自己的有用,所以接下来又介绍了一下这个世界中枪械的大概情况。

  听了系统的回答,他这才知道,原来枪的地位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高。

  按系统所说,作为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世界,魔法和神术才是这里的主导,并不仅仅是在战争中释放,还有那些被附魔了的刀剑、被祝福了的盔甲。普通的子弹,连一件祝福过的衬衫都打不破,更别说神术的护盾了。神术也可以祝福子弹,但那样消耗太大,所以一般只会去祝福大炮的“子弹”。

  补充一句,神术或魔法附魔手枪是没用的,除非你用手枪去敲人。

  虽然很多国家在军队中也配备有枪火营,但是他们只是作为补充性的远距离手段使用,不算重视,地位还不如炮兵。

  因此,手枪,一般是一些敏捷型的佣兵在使用,另外就是被贵族富商们用作防身。像那天迪克拿的枪,应该就是他从自己家里偷出来的。

  这是手枪在一般人手里的情况,但是,放到本杰明这里就不一样了。

  他有那个从页游里变出来的射击系统,百发百中不是问题。至于威力,附魔什么的,他以后也可以学嘛。因此,射击对于他而言还是非常有用的。

  至少,在他的水球可以秒天秒地之前,开枪,仍旧是他最直接有效的攻击手段。

  当然了,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有枪。

  他还得找机会弄把枪来。

  国家对于枪支的贩卖是明面上禁止,但实际上无所谓的态度。每家贵族都会藏上一两把枪,里瑟家也不例外。本杰明有想过偷家里的枪,但枪不见了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又是一番麻烦,所以只能作罢。

  他需要的是一把只有自己知道的、可以一直藏在身边的枪。

  想来想去,最终,他决定去外城区买枪。

  海文莱特是大陆上最大的城市,外城区则占据了它四分之三的面积。尽管这里也是教会的大本营,但是这些年,教会一直把主要精力放在向外扩张上,因此,海文莱特的外城区,某些部分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混乱。

  通过多次使唤杰瑞米,本杰明对外城区的了解增加不少。有一次杰瑞米回来后,就告诉本杰明,他无意看见了某个地方在买卖枪支。因此,本杰明去外城区,倒也不算是自己抓瞎摸黑。

  他倒不怕教会知道这一点。教会的人一直都有在他身边,虽然看得不紧,可如果他想去买枪,是不可能甩脱他们的。

  主教肯定会知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