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万里大山
;好在刘云刚学会的紫阳真诀似乎有抵抗魔力浸入的作用,没受它迷惑,这才将其顺利斩杀。

  刘云将麋鹿的尸体翻转,将内脏剔除,从麋鹿的肚子中间部位看去,那儿有一个漩涡状的凹形肉巢,这就是麋鹿的丹田位置。

  他小心将麋鹿的丹田用匕首划开,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竹杯将其中流出来的一调羹的鲜红血液装起来。

  刘云不敢怠慢,在附近找了块僻静的山洞,当即趁热将这一团丹田精血喝下,随即开始运转功法吸收精血的灵气。

  在喝下精血片刻后,刘云的脸色顿时变得充血般的通红,紧接着甚至变成乌黑色。

  他整个身体甚至像是被吹了气一般,顿时鼓胀起来。与此同时,其头顶处,还冒着丝丝白气。

  刘云只觉体内气血翻涌,丝毫不敢大意,急忙运转紫阳真诀来吸收这霸道的精血。

  过了约莫三个时辰,一动不动的刘云终于吐出一口浊气,猛然一跃而起,一拳击出,砰的一声巨响,被他击中的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应声而倒。

  “还不错,吸收了这麋鹿的精血,现在我的力气又增加了五百斤左右,还真是好东西。若是再有三头这样的麋鹿,我便可冲破武生三品,进入四品的境界。”

  要知道,这武生三品和四品之间只差一境,却也是一道坎,很多人在这个境界上一呆就是好几年。凭刘云的身体资质,若不是学会紫阳真诀,恐怕也会如此。

  自从遇上六品三眼麋鹿之后,刘云再也没有遇到像样的凶兽。

  当然,这一路走来,也遇上不少来此打猎的人,这十万里大山深处虽危险,不过在头几重还是平静的,几乎没有高阶的凶兽出没。附近的人,甚至就靠这几座山打猎生存。

  这些人中,有少数是他同村的人,而不认识的人自然更多,他们中有的是来此冒险的,有的是来历练的,总之,各种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在山中行走,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一般不和陌生人交流,甚至就算是熟人,若不是早前就组好队的,几乎也不怎么说话。

  主要是在狩猎中,若是遇上大额的财富,很难保人在这个不受刑法约束的地方不会起歹念。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几乎没有,这句话,也是孙成在第一天进入大山之前就告诉他的。

  这么一路走来,不知不觉间,刘云已走到了第十重山的附近,再走下去,恐怕就极为危险了。

  刘云在十重山上等了两天,虽遇到了一头与五品三眼麋鹿相近的凶兽,并吸收起血液,可在那之后,就再也没见到境界更高的凶兽了。

  想想也是,这十重山不时有猎人前来,早就将该杀的猎物杀了个干净。

  就算有个别漏网之鱼,想来也不太多。

  而真正有实力的凶兽,一般都是有智慧的,它们不仅境界高,并知道除了天敌之外最危险的其实是人类。所以,它们一般都距人类很远。

  乡试在即,为了能进入更好学院,见识到更广阔的天地,刘云没有选择,只能向里面冒险。

  原本,对于拥有系统的刘云来说,大可不必如此,只需要暂时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等系统降临,完成里面的任务,再出来大杀四方。

  可是作为一个武者,刘云深深感觉到,气势是一个武者必须的东西,哪怕你的外借力再多,若是缺少一种武者应有的大无畏的气势,将永远无法成为最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