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谢谢你,我爱死你了。」
他没回话,电话那头一个过度开心的「爱」字,轰地,暖了他的心。
「啊,有鸽子,我要去喂鸽子了,拜拜啰!」
总是,她打电话来,打断他的工作,短短几句话,勾动他的愉悦。他有权利骂她乱用电话骚扰,但他却没有行使这项权利,任由她想到时,拨通电话告诉他——我记得你,不管我在哪里,你都在我心里。
于是,短短一天,孟穗给他打了十三通电话。
终于工作完成大半,名扬离开座位,走进秘书室,对馥湘交代;二八点的会议调到明天,没事的人可以提早下班,我先回饭店,有事打电话或传真给我。」
馥湘迅速翻起腕表,才五点,老板要早退?不会吧!跟在他身旁一年,他向来只会把员工操得半死,怎可能放人提早下班……怪,怪透了!
走进电梯,更怪的事情发生了,杨名扬哼起歌曲,唱的正是孟穗早上唱的那首。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你的心中满是伤痕,你说你犯了不该犯的错;心中满是悔恨……」
他一路唱,一路想起孟穗的五音不全,笑到捧腹不已。
明明还有事可忙,他却放不下她嘴里说的话——我一个人,睡不着。
她那张无辜可怜的表情,时时在他脑间绕着,所以,他跷班了,出社会以来第一遭,更荒谬的是,他居然鼓励员工和自己做相同的事。
转身,面向电梯内的镜子,他的眉毛真的像被寄生的毛毛虫?从没人这样说过他,会吗?他以为自己的眉毛斯文又帅气。
当!电梯开了,他的眉毛展起羽翼向上飞扬,淡淡的笑意挂在嘴角,有点点不协调、有点点破坏形象,可是,谁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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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回来?她居然没回来……这是杨名扬生平首次等人,等的还是个没有商业利益的笨女人。
从饭店里的客厅等到房门口,从电梯前等到饭店大厅,再从大厅等到马路边,他的火气节节上涨。
冻着一张脸,名扬眼睛锁定马路对面,按照正常程序,他应该在心里计画如何对付让他火大的人,可他没办法计画,只能生气、生气再生气,做些没有建设性的无聊举动。
比方用眼光欺负路人的小狗;不怀好意的把人家妈妈抱在怀里的小孩子瞪哭。他不爽,全天下的人都别想爽爽过日子。
幸而,他的不爽没有维持太久。
十分钟后,孟穗从出租车下来,她手里挂上几个小包包,愉快神情显得心情不错,她的愉快让名扬的眼光出现两秒钟柔和,但在看到孟穗身后的男人跟着下车后,不爽直达一百度沸点。
那位金发碧眼男,身高一百八,白白的皮肤、红红的唇,告诉路人甲,他的名字虽通俗却贴切,四个字——白马王子。
他笑得满面春风,手里提着好几个小纸袋,细心替孟穗整理装放好。
挺直腰背,名扬竟没在大庭广众下发飙,说不定他会在今日创下人生当中的新纪录。
「明天吗?不知道,说不定我丈夫有别的事情要我做,你留给我电话好不好?如果他说可以出去玩的话,我再打电话给你。」
他在写电话号码?他想和孟穗有后续发展?该死的,靠他老婆那么近,这个不懂
他没回话,电话那头一个过度开心的「爱」字,轰地,暖了他的心。
「啊,有鸽子,我要去喂鸽子了,拜拜啰!」
总是,她打电话来,打断他的工作,短短几句话,勾动他的愉悦。他有权利骂她乱用电话骚扰,但他却没有行使这项权利,任由她想到时,拨通电话告诉他——我记得你,不管我在哪里,你都在我心里。
于是,短短一天,孟穗给他打了十三通电话。
终于工作完成大半,名扬离开座位,走进秘书室,对馥湘交代;二八点的会议调到明天,没事的人可以提早下班,我先回饭店,有事打电话或传真给我。」
馥湘迅速翻起腕表,才五点,老板要早退?不会吧!跟在他身旁一年,他向来只会把员工操得半死,怎可能放人提早下班……怪,怪透了!
走进电梯,更怪的事情发生了,杨名扬哼起歌曲,唱的正是孟穗早上唱的那首。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你的心中满是伤痕,你说你犯了不该犯的错;心中满是悔恨……」
他一路唱,一路想起孟穗的五音不全,笑到捧腹不已。
明明还有事可忙,他却放不下她嘴里说的话——我一个人,睡不着。
她那张无辜可怜的表情,时时在他脑间绕着,所以,他跷班了,出社会以来第一遭,更荒谬的是,他居然鼓励员工和自己做相同的事。
转身,面向电梯内的镜子,他的眉毛真的像被寄生的毛毛虫?从没人这样说过他,会吗?他以为自己的眉毛斯文又帅气。
当!电梯开了,他的眉毛展起羽翼向上飞扬,淡淡的笑意挂在嘴角,有点点不协调、有点点破坏形象,可是,谁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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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回来?她居然没回来……这是杨名扬生平首次等人,等的还是个没有商业利益的笨女人。
从饭店里的客厅等到房门口,从电梯前等到饭店大厅,再从大厅等到马路边,他的火气节节上涨。
冻着一张脸,名扬眼睛锁定马路对面,按照正常程序,他应该在心里计画如何对付让他火大的人,可他没办法计画,只能生气、生气再生气,做些没有建设性的无聊举动。
比方用眼光欺负路人的小狗;不怀好意的把人家妈妈抱在怀里的小孩子瞪哭。他不爽,全天下的人都别想爽爽过日子。
幸而,他的不爽没有维持太久。
十分钟后,孟穗从出租车下来,她手里挂上几个小包包,愉快神情显得心情不错,她的愉快让名扬的眼光出现两秒钟柔和,但在看到孟穗身后的男人跟着下车后,不爽直达一百度沸点。
那位金发碧眼男,身高一百八,白白的皮肤、红红的唇,告诉路人甲,他的名字虽通俗却贴切,四个字——白马王子。
他笑得满面春风,手里提着好几个小纸袋,细心替孟穗整理装放好。
挺直腰背,名扬竟没在大庭广众下发飙,说不定他会在今日创下人生当中的新纪录。
「明天吗?不知道,说不定我丈夫有别的事情要我做,你留给我电话好不好?如果他说可以出去玩的话,我再打电话给你。」
他在写电话号码?他想和孟穗有后续发展?该死的,靠他老婆那么近,这个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