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初入人间(上)
的人们只是对着他喝骂甚至是拳脚相加。

  就这样,铁木成了一名流浪儿。

  还好,饥寒交迫的他碰到了一个年老的佣兵,老佣兵狡猾了点,但心眼不坏,加上年老体衰想找个养老的,就把铁木收下了,至于那个贵族的威胁,佣兵们向来头顶天,脚踏地,游走四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不服国家与政府的干预,自然对那个无良贵族嗤之以鼻,根本不加理会。于是,铁木就跟在老佣兵身边开始学习武技与求生技巧,一直到两年前,老佣兵在一次任务中重伤西去,他就扛着老佣兵留下的短剑,长枪和皮甲(为什么不用长剑,因为长枪便宜,而且能投能刺能当翘棍使,一枪多用,物超所值)跨入了这个老佣兵为之付出了生命的行当。

  今天的天气不怎么样,阴沉沉的老天绝了堤似的下着足够浇死人的瓢泼大雨,把入目所及之处变成了一片模模糊糊的雨雾。

  “呼,劳驾劳驾,一杯麦酒,谢谢!”顶着雨的铁木冲到了猪头酒吧的雨帘子下面。

  “呦,教皇也来啊?怎么,吃腻了奶,想尝尝男人喝的酒是啥味儿了,哈哈哈……”刚走进门,一个满口黑牙的中年佣兵扭过头咧着嘴笑道,周围立刻响起一片哄笑声。教皇是铁木的绰号,因为铁木有个坏毛病,就是贪睡,一次,他护卫的商队遇袭,等把敌人打退了,众佣兵才发现这小子竟躺在战场上,裹在睡袋里睡的正香,这货压根没醒过,还因为睡相太难看,被别人当做死人给放了过去,这件事被其他佣兵笑了好久,他也多出了一个外号:教皇(觉皇)。

  在这行混了两年的铁木已经早已经是一个合格的佣兵了,面对黑牙玩笑式的调侃,他饶有其事地撇了撇嘴:“黑泽尔大叔,你再不去刷牙的话,晚上玛莎大婶会从你的嘴里叼出上个星期吃的菜叶子的,哦,不对,已经腌成咸菜叶子了吧。”“哈哈哈,”周围佣兵再度狂笑。“去……去你的,我大前天刚刷过,没变成咸菜叶呢。”黑泽尔的佣兵年龄比铁木大多了,但嘴巴太笨了点,他这么一说,大家笑得更厉害了。

  铁木一边咧嘴一边找了张位子坐了下来:“托克老爹,今天人怎么那么少啊?平时都人满的。”

  一个不远处拿着块白布在擦着手中的长剑的干瘦老佣兵哼哼了一声:“还不是野狼佣兵团搞的,呵,一人两个银币,那帮年轻气盛的小兔崽子就沉不出气了,都说了会下雨……哼,这下够他们受的。”“就是,不听老佣兵言,吃亏在眼前呐!”有人跟了一句,酒吧里一片赞同声和嘲笑野狼佣兵团的声音。

  铁木的麦酒上来了,他拿起杯子灌了一口:“野狼佣兵团……那个东部最大的佣兵团?他们急着进去干嘛呢?星族对大群的人类可是很敏感的,那么多人一块儿去,早把星星吓跑了。”

  “我听说是这样,”托克停下了手里的活,“前不久,野狼佣兵团有一支联队被派到里面去抓魔兽,星星坠落的时候,正好在附近……”“哇靠,”酒吧里响起了一片怒骂与质疑声,“不会被他们抢了先吧?那我们不白来了吗?”“嘿嘿,”托克贼贼一笑,“但问题是,就在星星坠落那一天,这个联队就失去联系了,tmd,里面还有魔法师呢!连个魔法信号都没传回来,你说,换你是野狼佣兵团的团长,你会怎么想?”“敢在紫月之夜呆在漠河森林里,肯定是被蜘蛛吃掉了。”一个自作聪明的佣兵说道。换来一阵集体鄙视“切”。

  “如果是我,我肯定觉得是那个联队抓住了星星,宝贝在手,就想独吞,便中断了联系想携宝潜逃,毕竟,星辰在手,一个世袭大公爵的头衔甚至是开国皇帝都不算什么,就算是做手下的,也能稳稳地捞个爵位坐坐,比在一个佣兵团里不知啥时会挨一刀子要好多了。”铁木用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