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认识吃货
��。”“走,走。”
佩姬在楼下看着众人散去,气得火冒三丈。
“你在fbi好像很受欢迎么?”沈风抓住机会讽刺道。
“哼,如果你的父亲和爷爷都是参议员,你也会‘很受欢迎的’的。”佩姬说道,“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算了吧,”沈风指了指正慢慢停在面前的林肯轿车,“我的车来了。”
“我还是想提醒你一下,”佩姬看着沈风上车,忍不住说道,“路德帮不会善罢甘休的。”
“谢谢你的提醒,佩姬探员。”关上车门,车窗缓缓落下,沈风从车里对佩姬说,“下次再见。”
说完佩姬目送轿车启动,远去,回过神来,走向对面的fbi大楼,自言自语道,“刚才围观我的好像还有我的几名下属?皮痒痒了。。。”
沈风坐着轿车到了机场,直接飞回了纽约。明天就是周一了,在伦敦的时候雷克斯提醒自己,下周就要正式开学了,自己还没有报道呢,最近一段时间又是hainan又是伦敦的,差点忘了自己还是纽约大学的学生。
回到纽约,先去新家查看了一下进度,艾米莉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百分之七十,大概还有一周就可以装修好了。终于要住进新家啦,沈风高兴起来,当即表示,入住的时候会请艾米莉弗朗西斯和布罗迪等人来自己的新家开一个暖房party。
周一一大早,沈风坐着地铁赶到了位于华盛顿广场公园旁边的纽约大学,相比于一般的校园型大学,纽约大学显然不一样,整个纽约大学的楼都完整的融于曼哈顿之中,和纽约普通的公寓楼和写字楼没有区别,如果不是楼外面挂着纽约大学logo的旗子,站在十字路口,他还真看不出来。
开学第一天的早晨,学生很多,有参观的,有上课的,沈风老老实实地办了手续,交了学费,去系主任办公室谈了一下转学的事情,他发现这学期给他安排的课程很少,不过今天就有一门课,而且自己现在已经迟到了。
悄悄地走进教室,坐在后排,上面的教授吐沫横飞,沈风压根没听教授在讲什么,直接打量全班同学,教室不大,里面人也不多,大概三十多人,只有几个黄种人和黑人,其他都是白人,看来这斯特恩商学院对中国人来说真的不好进啊,沈风暗暗地想。
旁边传来一个压低的声音,“喂,哥们!”
咦,是普通话,带着东北口音,沈风转头看过去,发现比自己还偏僻的角落坐着一个上身毛衣下身短裤的胖子,椭圆形的脸上,小眼睛闪着光芒,头发全部向上竖起,整齐地在头顶形成一个圆柱体,这不是nba的球员喜欢弄的发型么,沈风愕然,第一次见到中国人这么弄。
“我叫王顺天,你叫什么?”胖子发现沈风的目光看向他,连忙问道。
“我叫沈风。”沈风小声说。
“你哪人?”
“沈阳的,你呢?”
“这么巧,我jilin的。这门课靠你了啊。”
我去,大哥,我们俩刚认识好么,你这样真的好么?沈风哭笑不得地看着王顺天,“我这学期转学刚转来,这门课讲什么的我还不知道呢。”
“哎呀,那可咋办?”王顺天自言自语,“看来还得问问前面几个中国人。。。”
一节课下来,沈风已经对王顺天有了初步了解,这家伙就是个混子,不知怎么地混进了斯特恩商学院,又奇迹般地第一�
佩姬在楼下看着众人散去,气得火冒三丈。
“你在fbi好像很受欢迎么?”沈风抓住机会讽刺道。
“哼,如果你的父亲和爷爷都是参议员,你也会‘很受欢迎的’的。”佩姬说道,“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算了吧,”沈风指了指正慢慢停在面前的林肯轿车,“我的车来了。”
“我还是想提醒你一下,”佩姬看着沈风上车,忍不住说道,“路德帮不会善罢甘休的。”
“谢谢你的提醒,佩姬探员。”关上车门,车窗缓缓落下,沈风从车里对佩姬说,“下次再见。”
说完佩姬目送轿车启动,远去,回过神来,走向对面的fbi大楼,自言自语道,“刚才围观我的好像还有我的几名下属?皮痒痒了。。。”
沈风坐着轿车到了机场,直接飞回了纽约。明天就是周一了,在伦敦的时候雷克斯提醒自己,下周就要正式开学了,自己还没有报道呢,最近一段时间又是hainan又是伦敦的,差点忘了自己还是纽约大学的学生。
回到纽约,先去新家查看了一下进度,艾米莉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百分之七十,大概还有一周就可以装修好了。终于要住进新家啦,沈风高兴起来,当即表示,入住的时候会请艾米莉弗朗西斯和布罗迪等人来自己的新家开一个暖房party。
周一一大早,沈风坐着地铁赶到了位于华盛顿广场公园旁边的纽约大学,相比于一般的校园型大学,纽约大学显然不一样,整个纽约大学的楼都完整的融于曼哈顿之中,和纽约普通的公寓楼和写字楼没有区别,如果不是楼外面挂着纽约大学logo的旗子,站在十字路口,他还真看不出来。
开学第一天的早晨,学生很多,有参观的,有上课的,沈风老老实实地办了手续,交了学费,去系主任办公室谈了一下转学的事情,他发现这学期给他安排的课程很少,不过今天就有一门课,而且自己现在已经迟到了。
悄悄地走进教室,坐在后排,上面的教授吐沫横飞,沈风压根没听教授在讲什么,直接打量全班同学,教室不大,里面人也不多,大概三十多人,只有几个黄种人和黑人,其他都是白人,看来这斯特恩商学院对中国人来说真的不好进啊,沈风暗暗地想。
旁边传来一个压低的声音,“喂,哥们!”
咦,是普通话,带着东北口音,沈风转头看过去,发现比自己还偏僻的角落坐着一个上身毛衣下身短裤的胖子,椭圆形的脸上,小眼睛闪着光芒,头发全部向上竖起,整齐地在头顶形成一个圆柱体,这不是nba的球员喜欢弄的发型么,沈风愕然,第一次见到中国人这么弄。
“我叫王顺天,你叫什么?”胖子发现沈风的目光看向他,连忙问道。
“我叫沈风。”沈风小声说。
“你哪人?”
“沈阳的,你呢?”
“这么巧,我jilin的。这门课靠你了啊。”
我去,大哥,我们俩刚认识好么,你这样真的好么?沈风哭笑不得地看着王顺天,“我这学期转学刚转来,这门课讲什么的我还不知道呢。”
“哎呀,那可咋办?”王顺天自言自语,“看来还得问问前面几个中国人。。。”
一节课下来,沈风已经对王顺天有了初步了解,这家伙就是个混子,不知怎么地混进了斯特恩商学院,又奇迹般地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