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让我写本书?
��得那么宏大了,按照华人的眼光,好歹也的是百万年历史了吧?要知道,这可是以一个河系为单位啊。

  一万年?

  唉……

  说起来,美国人缺乏历史的特点也算全球独一无二啊。

  “矮脚鸡可是家大公司啊,”

  谁知,非常莫名其妙地,茜茜居然激动了起来:“这可是世界最大型的纸皮书出版公司之一啊,虽然是45年才刚成立的,但77年的时候就和英国的企鹅图书公司齐名了!爱丽丝,企鹅公司代表着什么,你知道吗?”

  爱丽丝摸了摸鼻子。

  “嗯……中国用户最多、最能圈钱的互联网企业?”

  “那是什么?喂,我都说了是英国好不好!”

  “好,好,那然后呢?”

  看着茜茜激动的模样,爱丽丝无奈叹了口气。

  爱丽丝在前世就是一个阅读爱好者,指环王很好看,哈利波特很精彩,冰与火之歌更不错,必须买回家收藏,至于金庸古龙全集更是三番四次的阅读,可以说是重度爱好者也不为过。

  但也就是这个程度了。

  哪家出版社如何如何,哪家图书公司如何如何,哪本著作又再版了,哪本书的销量如何,她可没关心过那些。

  事实上,爱丽丝在前世还是个重度的动漫爱好者,看过的动漫不知有几何。

  但同样的,她也就是“看看动漫”而已。起码在百度时,声优表什么的向来都不理会,除非诸如钉宫理惠或“蓝染大叔”那种经典嗓音,能让她不得不认出来,这才专门查一下。

  爱丽丝直到现在还记得一件囧事。

  前世她高中毕业后第一次去动漫展,冷不丁瞧见《凉宫春日》系列的展台,当时就兴奋得差点要晕倒了。

  凉宫春日的动画,她可是最爱看了!

  但当她来到展台前后,却傻眼了。

  《凉宫春日的分裂》最新一集销售?

  凉宫春日还有漫画!?

  于是就赶紧买回家了,原来凉宫春日还有漫画啊,这可得好好看看!

  然后,就是傻眼的第二步。

  不是漫画,是“轻小说”?

  轻小说是神马玩意?

  能吃吗?

  然后,凉宫春日全套轻小说入手,但等到大学毕业也只看了一半。

  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就是爱丽丝很长时间以来对文娱圈的了解。

  知道《格尔尼卡》,却从未百度过毕加索;看过许多部电影,却几乎从不关注演员,除非像摩根弗里曼那种老经典;对《血色童话》倒背如流,却不知它有整整两部改编改编电影,瑞典和好莱坞版的《生人勿近》……

  “企鹅图书公司!”

  在送爱丽丝回家的路上,在得知爱丽丝居然没听说过这家企业,茜茜就像点燃的火药桶般激动。

  “它在1936年就成立了,而且还是隶属于1724年就成立的朗曼出版集团公司,是全球最棒的纸皮书公司之一!要知道,这家企业旗下有好几类丛书系列,光是其中主打的企鹅丛书系列,就出版了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