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买马(上)
�国时赵国的廉颇、赵奢、李牧,称赞他是“战克之将,国之爪牙”。他说过一句名言:做官应该是“奉职死节於官下,总不顾妻子”,忠直慷慨之气扑面而来,可见其节操和为人。

  又比如阳球。阳球是渔阳人,家世大姓冠盖,文武双全,擅长击剑、骑射,刚因得罪了宦官而被处死不久。说起来,他少年时做过一件事,与许仲很相似,即他也曾为母报仇,杀过人。不过,他杀的不是屠户,而是郡吏。这个郡吏侮辱了他的母亲,他因此“结少年数十人,杀吏”,并且在杀了这个郡吏后,又“灭其家”,“由是知名”。

  后来,他被举孝廉,出仕,“志埽奸鄙”,也是一个敢直谏,不畏豪强的人,在任平原相时,郡中咸畏服;后被拜议郎,迁将作大匠,拜尚书令,又迁司隶校尉。在尚书令任上时,他曾奏请皇帝罢洪都文学,在司隶校尉任上时毫不留情地诛杀权宦及其子弟,与宦官们为敌,后来终也因此被诬获罪,被诛杀身死。他的妻、子也受到牵连,被徙边疆。

  这些酷吏,在荀贞的眼中,比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吏们不知要强上多少。不过这些话,他肯定是不会对秦干说的。

  ……

  荀贞任乡有秩不足一月,开始的时候,他萧规曹随,基本依照前任有秩谢武治政的办法,没做过大的改变,既无威信,又对乡中吏员、大户、百姓没有恩德,除了被繁阳亭的百姓敬畏之外,不免被其它诸亭、诸里的乡人们轻,特别是在乐进被第三兰劫道、他当时没有回击这件事发生之后,更是引得知情的乡民、豪强、乡吏十分小,以为他是一个儒弱的人,然而,却都没有料到,他隐忍多日,不动则已,一鸣惊人,竟在新年过后不久,就以“妖言”的罪名,一举将跋扈乡中百年的第三氏连根拔起!

  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乡里。

  ……

  乡亭养阴里,乡三老宣博的家中。

  七八个高冠、儒服的男子跪坐在宣博身前。这几个男子或衣黑、或衣青,年少的刚刚加冠,年长的四旬上下,有的蓄长须,有的蓄短须,相貌不同,身高不同,唯有一点是相同的,即皆神色恭敬。——他们皆为宣博的门生弟子。

  年纪最长的那人正在说话,说的正是荀贞诛灭第三氏全族之事:“先生,荀君以妖言之罪,诛灭第三氏全族。以弟子来,未免行事过苛。”

  “噢?”

  “第三氏固暴桀乡里,民苦之已久,然而,罪不至灭族。况且明眼人皆能出,此所谓‘妖言’之罪,必为捏造!第三氏虽然暴虐,却不傻,怎么会犯下此灭族之罪呢?”

  “不错,此罪必为捏造。弟子亦本地土著,是在本乡土生土长的,平时常闻第三氏的恶行,杀人、劫道,皆有耳闻,只这‘妖言’之罪,却是闻所未闻,定是荀君为灭其族而捏造出来的。”说话的是最年轻的那个青年,很气愤的样子,涨红了脸,要非师长宣博在前,没准儿他都控制不住自己,会拍案大叫了。“

  宣博问道:“你为何如此愤怒?”

  “先生,你教过弟子,说‘法’应该是‘不阿贵,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应该是公正严明的。触律必究,不触律,则无罪。荀君身为一乡有秩,掌数千户之家,怎么能无视律法,以捏造的罪名来用国家之器来诛灭私仇呢?”这个愤怒的青年显然是知道乐进曾被第三兰劫道的事情。

  最先说话的那个年长之人表示赞同,说道:“《管子》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又云‘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韩非子云:‘一民之轨,莫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