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15
 阳光下的台北,阳光下的北京城,突然在我泪眼模糊中融合为一。

  我头回软弱,头回思乡。我想是因为我已经放下心来。只有那些被爱着被呵疼着的人,才有勇气软弱。

  “怎了?”环着我的肩膀的仙心细声问。

  “我想到家乡…”我微哽的说,”叫做台北。”

  他安慰的搂紧些,”以后,我就是妳的家乡。”

  肉麻归肉麻,但他是在跟我保证呢。他的怀抱,我随时可以回去,不用思乡。

  我们安顿在周大人的弟弟家里,没去他那个恩师家,他的恩师还发了顿脾气,仙心亲自登门拜访,力陈必须避嫌才罢了。

  当然,他走到哪都把我带着。= =

  我不是不能体谅,也不是不能了解。他还是个青少年嘛,初恋总是最美。我们又才正式恋爱没几季,恨不得时时刻刻在一起。何况他一直有种错误的观念,觉得若不是我来到他身边,他早就死了,哪会有今日。

  若他是个二十一世纪青少年,恐怕会抓着大声公沿着台北市大马路吼,”这是我老婆!我爱她!”其实每个热恋的白痴都想这么干,有没有脸皮干而已。

  但这不是热情奔放的二十一世纪,而是非常保守的大明朝。

  结果他在江苏的所作所为立刻回馈到京城,他出门拜会文友或文友来访,我只好坐在他旁边帮他布菜嘘寒问暖,充当他的随身婆子。

  幸好我们这次来只带了两个小厮和两个马夫,总共两辆马车而已。没人在我耳边八卦,我也乐得当鸵鸟。

  但被我磨了一次,仙心独自出外拜客两天,就伤风了。我无声的叹息。仙心让婆子丫头爹娘哥哥这样捧着护着长大,他忍耐力又强,不到很不舒服都不吭声。小厮毕竟比较粗心,怎么懂他会冷会热,吃什么喝什么。

  考举子的时候是秋天,正好天公作美,没让他多受折腾,回来还是感冒了一场。春天晚娘脸,又逢春夏交际,更要经心…他这公子哥儿只会写写诗文、做做生意,哪会照顾自己。

  后来我就很认命的跟去当保姆。反正名声早传开了,久了也痲痹了。连别人起哄我都能泰山崩于前不改其色了,照样剥我的虾仁喂仙心。

  反正他们是忌妒。咱们不跟忌妒的古人多计较。

  那阵子仙心很是舒心快意,他一高兴起来,人家请他唱歌,只要我在席,他就不会拒绝。震得那些小样儿的文人才子目瞪口呆。还有人写诗赞叹,一挥及就,很可惜这歌声只能被林氏独占。

  …别以为我看不懂啊,混账!

  “跟那人离远一点!”我小声恨恨的说,”更不要对他笑!什么贼眼,这样看你…”

  他无声闷笑,样子真是可爱到极点,”琳琅,我爱妳吃醋的样子。”

  我塞了他一嘴馄饨,瞪他一眼,”那也不要以身饲虎!回家我表演给你看,你还可以指定醋的大小。看是要小杯陈醋茶壶生波,还是醋海翻腾…”

  他被馄饨噎到了,呛咳了一会儿。

  “你怎么一点进步也没有,”我小声埋怨,一面帮他拍背,”我的特训都白费了…”他连连摆手,最后干脆伏在我怀里咳笑不已。

  这次我没害羞了,大大方方的拍他的背,刺了那个心怀不轨的所谓才子一眼。把仙心比喻城凰鸾,欺负我不懂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