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这本书走的就是剧情
还叼着一个血淋淋的肠子!

  瑞克和弩哥顿时心头一沉!

  “噗!”苏灿快速将刀刺进一只行尸的眼睛里,艾米就站在他的身后,手里握着一把带血的刀,“妈的,这一片行尸好像变多了。”

  回顾原剧情,这一片周围明明是广阔的田地和树林,行尸明明很少才是啊!为什么行尸会突然变多了?

  寂静的夜,四周一片漆黑,整个世界只有慢慢增多的行尸……尸群也许很快就会袭来……危险正在一步一步地紧逼!

  “砰!”一阵轰然的枪响在寂静的夜晚突然响起。

  苏灿心头一沉,大家分开行动之前,瑞克曾经再三叮嘱,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千万不能开枪!

  “砰!”又是一阵枪声!

  “砰!”

  “砰!”

  “砰!”

  寂静的夜晚,突然一连好几下枪声!

  这说明开枪的人遇到了很多很多只行尸!

  “快!”苏灿连忙牵着艾米的手往枪声响起的方向冲过去,大家都很着急,万一队友被行尸咬中的话,那就糟糕了!

  “赫谢尔在那个方向!”

  ‘嚓嚓嚓’的步伐声在干枯的草地上快速响起,苏灿的枪法不好,开枪浪费时间,还不如近身作战。

  艾米在过去几天经历了很多事,团队平常没事的时候就会组织一起练枪打靶子,她私底下也会练习握枪、上膛、换子弹,操纵手枪的时候比苏灿要熟练,所以她两手将枪紧紧地握住,十分干练地跟在苏灿的身后。

  手电筒的白光在漆黑的世界点亮一条道路,之所以不用火把,那是因为热光会吸引更多的行尸,为营救搜索行动造成更大的困难。

  “嗬嗬……”前方漆黑的草丛中,响起一阵阵野狗般的咆哮!

  苏灿快速拨开一堆高耸的杂草,大步向前一跳!

  艾米右手举着手枪,左手握着手电筒跟在苏灿身后,白光照亮地面——

  “肖恩?”

  地面上那个穿黑色短袖的美国男人就是肖恩!此时此刻,他的身上正趴着一只浑身腐烂的行尸!

  “咔……”肖恩的手枪卡壳,没有子弹了,他扭头一看,看见一束白光,刺眼的白光让他的眼睛突然一灰,下意识地闭上了眼。

  “嗬嗬……”那只爬在肖恩身上的行尸双手已经紧紧地握住了他的肩膀,它张开嘴猛地朝肖恩的肩膀上咬下去!

  一只手突然狠狠地抓住行尸的脖子,一把尖刀“噗!”地刺进了行尸的太阳穴……

  “肖恩,你没事吧?”艾米举着手电筒焦急地朝还躺在地上的肖恩冲过去,伸出手准备扶肖恩起来。

  “滚开!我他妈不要你扶!把你的手电筒拿开!”肖恩‘砰’地将压在他身上的尸体一拨,尸体砰地砸在地上,庞大的身影快速站起身来。

  苏灿皱了皱眉,低声道,“是我们救了你。”

  肖恩始终对苏灿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好不容易从农场走出来,竟又在树林里遇到了苏灿……他很反感苏灿,“如果不是你们那刺眼的手电筒光,我早就杀了这只行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