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用吴三桂做文章

  蒋芳把小胸脯一挺,只可惜却是平板,她十分不满地道:“你别小看人,我今年十四了,轻烟姐才比我大三岁,我现在都可以嫁人了。”

  武强知道古代女子结婚比较早,虞轻烟也只是一个十七岁的贫乳少女,比他还小五岁,但哪怕要背负辣手摧残花季少女的恶名,他也不会轻易放手的。

  “一边去,别妨碍我给你轻烟姐疗伤。”武强抬手轻轻给了蒋芳一记暴枣。

  虞轻烟垂下眼睑,低声道:“蒋丫头说的没错,若武壮士能替奴家办到,奴家便嫁给你。”

  “哦,虞姑娘不妨说来听一听。”武强心下大为意动,但表面上却还是装得比较平静。

  因为武强的智商并不低,他清楚的知道,凭着虞轻烟的绝世容颜,打她主意的人肯定不会少了,而至今她这朵花都无人能采摘下来,想必条件十分苛刻。

  事情源于十多年前生的《哭庙案》,顺治十七年,苏州府吴江县新任县令任维初上任后,以严刑催交赋税,并且还因杖毙出了人命,同时又大举盗卖官米,中饱私囊,令百姓们不堪其苦。

  第二年顺治帝驾崩,哀诏下达吴江县,府衙设灵举哀痛哭三日。民众假借顺治驾崩之机,组织反贪游行,泄心中不满。以金圣叹为的几个秀才,因同情农民的遭遇,写了“揭帖”到哭灵场所控告县令任维初。

  金圣叹除了在《哭庙文》里控诉知县任维初,胆大包天,欺世灭祖,伙同部属,偷卖公粮。还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巡抚朱国治与任维初蛇鼠一窝,狼狈为奸。

  朱国治震怒之下,便以抗纳兵饷,鸣钟击鼓,聚众倡乱,震惊先帝之灵等罪名,将哭庙文的起草人金圣叹作为犯拘捕,冠以摇动人心倡乱,殊于国法之罪。

  不但许多江南文人被杀,做为《哭庙案》主犯金圣叹的学生兼忘年之友,虞轻烟的父亲虞时瑞也受到了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