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五十章 所谓人道六
emsp;说到底,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总是有一个是非对错的,也总是有一个尺度在内的……</p>

  就像是现实之中的任何交替事故,都势必是一方或者双方的责任,至于究竟是哪一方在事故之中的责任更大,或者是某一方的全责,自然是需要根据交通法规去进行认定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事情……</p>

  只是相比起法律来说,人道本身就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一件事情之中,如果双方都有错误,那么究竟谁的错误比较大,谁的错误比较小,很多时候,是比较难以权衡的概念……</p>

  但是不管如何的难以权衡,绝大多数的人,在判断是非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的,这种标准,和法律完全不同,完全是一种以人道的角度去判断是非的理念……</p>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p>

  一个人偷狗贼,应该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p>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说到底只是偷窃他人的财物而已,如果只是不值钱的土狗,那么偷狗贼也不会因此获得太重的量刑,甚至可能达不到偷窃的标准……</p>

  但是,如果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偷狗贼在很多人的心中,其实是非常非常可恨的存在,可恨到什么程度呢?曾经有一个新闻,说一伙偷狗贼,在使用毒杀狗的毒针的时候,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的身上,最终毒发身亡而死……</p>

  这毫无疑问是一件比较倒霉的事情,但是在民众的评论之中,却没有人觉得这两个人死得非常冤枉,更多的人都觉得,偷狗贼被自己毒狗的针毒杀,是一件罪有应得的事情!</p>

  是的,罪有应得!</p>

  也就是说,在绝大多数人的潜在意识之中,偷狗的人,就算是为狗偿命了,也只是一个罪有应得而已!</p>

  这也就是人道和法律之间的矛盾所在了,在法律之中只是小偷小摸甚至没有达到案件标准的犯罪行为,但是在人性的理念之中,这种行为却死有余辜!</p>

  同样的道理,还有像是女子的偷情也是如此……</p>

  从现实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女子偷情其实算不上是什么犯罪行为,更不用说是违法行为了,充其量也只不过是违背了道德而已……</p>

  但是,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这种行为却是很难让人容忍的做法!</p>

  在古代的时候,女子因为偷情或者未婚先孕而被浸猪笼或者烧死的,可以说绝对不在少数,在那种时代之中,这种行为在人们看起来,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女子偷情,被打死就是活该的,这种理念也是深入人心的……</p>

  而这种极端的观念,到了现代社会之中,自然是不会依然存在,但是不管怎么说,绝大多数的人,对于这样的行为,却还是不会抱有任何的好感的……</p>

  甚至,如果在现代社会之中,一个男人因为自己的妻子出轨而选择杀妻,也不见得会得到所有人的讨伐,甚至可能会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因为这样的仇恨和屈辱之下,对于男人来说,做出任何的选择,其实都没有什么可以去指责的理由……</p>

  而如果男人面对这种情况,还选择唯唯诺诺的,这样的男人,才会被绝大多数的人认为是窝囊,认为不配当一个男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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