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不要在黎明前被冻死了(1)
��他人尊严的话时,别人会更在意我、欣赏我——因为那是你的思考,而不是转述别人的思考。
后来,参加各种活动,主持人逢人就介绍我是“职场达人”。每次被这样介绍的时候,我都想把自己掐死,然后警告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参加这样的活动了。我的心虚是有原因的——钢琴好的可以称作钢琴达人,美术好的可以称作美术达人,人人都术业有专攻。我可好,职场达人,说白了就是职场小混混。
后来,为了不再混,我离开了“职场达人”这个称号。人生就这样到了33岁。我并不觉得这个年纪真的就到了而立之年。古代人因为寿命太短,50岁就差不多快挂了,所以30再不立,不如直接挂了。而如今,人们动辄庆祝80大寿,40岁才是真正的中年吧。
所以33岁的我,以及30多岁便已被古训折腾得够呛的青年们,我们完全可以再利用好些年去挑战人生,尝试多种不可能。而这其中,就包括了与少年的我们重聚。
在人生缓缓前行的旅途中,回首张望需要勇气,直视而悠长,像是某种神圣的仪式。
这些年,在出差旅途中、在他乡与旧友和老同学的相遇,三杯两盏淡酒碰撞出来的火光,放射性地将我们的心投影在墙面上。你会发现,再强硬的外表之下,都有一根针立在那儿——“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聚。”
一方面,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另一方面,探险已不再让人有冲动,回归过往才让人觉得温暖。“我们聚会吧。”同学在电话里这样说,手机上便有了一个专属的微信群。人群数字一个一个地增加,故事一点一点地厚重。到了临近毕业重聚的日子,我的内心愈发忐忑。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样子,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名字,怕自己会忍不住落泪,怕自己因过于兴奋而喝酒到醉,怕他们会说:刘同,你变了。
老同学互为照妖镜。多年后再相见,每个人都诚惶诚恐,尽力让自己回到以前的样子。不是说现在的样子自己不喜欢,而是担心老同学会忘记自己。大学同学见证了自己最青涩最懵懂的青春,那些趁年轻犯下的错误,自己忘记了他们却记得一清二楚。我闭着眼都能猜到他们用极其熟悉的语气对我说:“就你那死样子,还给我装,还给我装。”然后自顾自地笑出来。
老同学,恐怕是世界上称呼得最生疏却对我们最知根知底的人。
二我是班长这件事儿,除了我,大多数同学都忘记了。后来经过提醒——我们班人数最齐的一次郊外烧烤就是由刘同组织的——直到翻出老照片,勾起旧回忆,他们才恍然大悟。
30岁之后的我,开始陆续走了很多校园。从刚开始面对阶梯教室的300人,到报告厅的1000人,到大礼堂的3000人,到大操场的10000人……我从当众发言会引发肠痉挛的孬种,变成了被无数人打磨之后一人独说两个小时也不会停顿的话痨。
这一次十年重聚的班会,由班长主持。九点,站在当年上课的二楼213教室,阳光灌满了教室的四分之一,讲台下坐着同学和老师,感慨万千,我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第一句话到底该说什么才好,什么才对。
说“大家好”,太做作。说“我们又回来了”,假high。说“欢迎大家”,我也没有那个资格。
直接切入主题,怕毁了众人享用精心烹饪大餐的胃口。我说:“即使在十年前的课堂上,我们班上课的人数都没有如此整齐过。”
底下小心翼翼、庄重神圣的氛围,突然变成了哄堂大笑。女同学在底下说:“主要是你们男生都来了。”哈哈哈,哈�
后来,参加各种活动,主持人逢人就介绍我是“职场达人”。每次被这样介绍的时候,我都想把自己掐死,然后警告自己,以后再也不要参加这样的活动了。我的心虚是有原因的——钢琴好的可以称作钢琴达人,美术好的可以称作美术达人,人人都术业有专攻。我可好,职场达人,说白了就是职场小混混。
后来,为了不再混,我离开了“职场达人”这个称号。人生就这样到了33岁。我并不觉得这个年纪真的就到了而立之年。古代人因为寿命太短,50岁就差不多快挂了,所以30再不立,不如直接挂了。而如今,人们动辄庆祝80大寿,40岁才是真正的中年吧。
所以33岁的我,以及30多岁便已被古训折腾得够呛的青年们,我们完全可以再利用好些年去挑战人生,尝试多种不可能。而这其中,就包括了与少年的我们重聚。
在人生缓缓前行的旅途中,回首张望需要勇气,直视而悠长,像是某种神圣的仪式。
这些年,在出差旅途中、在他乡与旧友和老同学的相遇,三杯两盏淡酒碰撞出来的火光,放射性地将我们的心投影在墙面上。你会发现,再强硬的外表之下,都有一根针立在那儿——“无论身在何方,无论是否结婚生子,无论过得光鲜或贫瘠,十年后,我们再聚。”
一方面,一个人越久,就越怕一群人的热闹。另一方面,探险已不再让人有冲动,回归过往才让人觉得温暖。“我们聚会吧。”同学在电话里这样说,手机上便有了一个专属的微信群。人群数字一个一个地增加,故事一点一点地厚重。到了临近毕业重聚的日子,我的内心愈发忐忑。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样子,怕自己会忘记他们的名字,怕自己会忍不住落泪,怕自己因过于兴奋而喝酒到醉,怕他们会说:刘同,你变了。
老同学互为照妖镜。多年后再相见,每个人都诚惶诚恐,尽力让自己回到以前的样子。不是说现在的样子自己不喜欢,而是担心老同学会忘记自己。大学同学见证了自己最青涩最懵懂的青春,那些趁年轻犯下的错误,自己忘记了他们却记得一清二楚。我闭着眼都能猜到他们用极其熟悉的语气对我说:“就你那死样子,还给我装,还给我装。”然后自顾自地笑出来。
老同学,恐怕是世界上称呼得最生疏却对我们最知根知底的人。
二我是班长这件事儿,除了我,大多数同学都忘记了。后来经过提醒——我们班人数最齐的一次郊外烧烤就是由刘同组织的——直到翻出老照片,勾起旧回忆,他们才恍然大悟。
30岁之后的我,开始陆续走了很多校园。从刚开始面对阶梯教室的300人,到报告厅的1000人,到大礼堂的3000人,到大操场的10000人……我从当众发言会引发肠痉挛的孬种,变成了被无数人打磨之后一人独说两个小时也不会停顿的话痨。
这一次十年重聚的班会,由班长主持。九点,站在当年上课的二楼213教室,阳光灌满了教室的四分之一,讲台下坐着同学和老师,感慨万千,我张了几次嘴,都不知道第一句话到底该说什么才好,什么才对。
说“大家好”,太做作。说“我们又回来了”,假high。说“欢迎大家”,我也没有那个资格。
直接切入主题,怕毁了众人享用精心烹饪大餐的胃口。我说:“即使在十年前的课堂上,我们班上课的人数都没有如此整齐过。”
底下小心翼翼、庄重神圣的氛围,突然变成了哄堂大笑。女同学在底下说:“主要是你们男生都来了。”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