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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时节,叶子依然浓绿茂盛,散发着植物特有的清新气味。阳光斜照着暮雨的侧脸,有星星点点的金芒在他低垂的眼睫边缘跳跃。他表情专注,手上的力道绵绵密密,说不出的舒适感觉,明明只是手指着力却好像全身的骨头都被他捏酥了。这么好的天气,这么好的爱人,确实是不适合生气发脾气的。

  “哎。”我叫他,他抬头,我迅速地靠过去在他唇角亲了一下儿,然后傻乐起来。

  他在身边,所有的阴霾都会散去,所有不顺心都变得不值一提。

  那人今天话有点少,当然他平时话也不多,但是一般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也会有意无意说些情人间的甜言蜜语。

  其实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闷,原因是这样的。昨天白天暮雨上班儿,杨晓飞在家。我抱着电脑来他们这里练了一天,手指头酸得拿不住筷子。晚上做饭时,暮雨偏给做了个肉末粉条,这下儿可好,滑溜溜的,我根本连夹都夹不起来。看着我的粉条一次次从颤巍巍的筷子上滑下去,暮雨拉过我的手问道“这是怎么了”杨晓飞接到“敲键盘敲的,这一天那个啪嗒啪嗒地声音就没停,中午我俩吃土豆丝他都夹着费劲。”暮雨看了杨晓飞一眼,声音里透着不高兴,“你没跟我说。”杨晓飞一缩脖子,低了头,嘟囔着“安然哥他自己说歇会儿就好”

  我赶紧表示没事儿。确实是歇会儿就好,只不过,我还没来及歇,撂下键盘就上饭桌了。暮雨起身去了厨房,一会儿端出一盘炒鸡蛋,塞给我一只勺子,我冲他嘿嘿笑,他没理睬我,又弄了半盘粉条进厨房,出来的时候粉条拿碗盛着,一小段一小段的,碎得跟肉馅似的。这下我得心应手了,用勺子把鸡蛋、粉条、肉末、白米饭往一块一和,味道居然还不错,虽然看着像猪食。吃过饭我就要回房间继续练翻打,结果被暮雨按住,看完新闻联播又被他强制着拎到操场上跑了两圈。

  跑步的时候我就发现他不爱说话了,逗他也不说。看我的眼神儿也不太对,就跟现在似的。

  他默默拉过我让我坐他腿上,手臂抱住我的腰,头抵在我胸口,就那么一声不吭地搂着。我摸着他短短的头发,想说的话忽然都哽在喉咙里。我知道他是在心疼我,其实没必要,翻打大强度的集中练习,手指确实有点受不了,不过比起他们工地的那些活儿这点累也算不上什么,我那些抱怨更多的也只是对着一个有安全感的人发泄一下儿,我是觉得不公平,但这种不公平在我看来早就习以为常,比这不公平的事情多了去了,何况,我对自己还有点信心,不给我创造条件是吗,没关系,老子让你知道什么叫牛x。

  “暮雨,你看着吧,只要有一个人能去省里比赛,那人就一定是我”

  经过暮雨的揉捏,手指已经缓得差不多。我想让他开心起来,于是捧起他的头说,“哎,让你见识见识我翻打的神功,人送绰号无影手。”暮雨看着我在他眼前晃悠的爪子,淡淡地笑了下。

  我回到电脑前坐好了,暮雨站在我身后。

  打开程序,手指放在键盘上,屏幕上闪动着巨大的倒计时数字,5、4、3、2、1、0

  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要靠这双手去抓住什么,去争夺什么,只是现在我太想给那个人一些东西,以前不屑的、不在乎的,而今都有了另一层意义。抓得住或者抓不住这个问题不是微小如我可以决定的,不过,但凡有一线希望我都得试试看。

  当落雨般的声音戛然而止,屏幕爆出大朵逼真的礼花,我的成绩和两个英文字符一块蹦出来。结果正确,用时1分40秒,我迄今为止打出的最好成绩。

  我激动地两个手指向天一插,自己都没想到可以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