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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痴迷的人正在他身边,他自觉应该要满足,但是这人太怪,他完全不懂他的想法,他似乎什么都可以接受,无论多伤心的事,从他口中说来都只像叙述,全无激烈抱怨,也从不记恨任何人。

  “你是否从来不会崩溃”

  “当然会。”靳辰完全明白他要说什么“遇上晴天霹雳打下来,也会头脑空白,手足无力。不过时间可以冲洗一切,任何事存心要熬过去,三天就可以放下。”

  “可是有人会纠结一生。”志皓仍然记得他母亲,在那小镇潮湿的空气里咽下最后一口气时,眼中仍有深切的仇怨

  “我比较看得开,这样不好吗”

  呵,果然,他有何事看不开他不觉有任何人负了他,他自信没有任何人可以负了他

  志皓确信,若有一日他离开他,此人断然不会有三秒的崩溃,也无需三天去恢复。他心情沮丧,伸手牢牢抱住他肩膀,不肯放手。

  “怎么了”

  “不要吵”志皓皱眉,抬头吻上他的唇,管他呢反正这双唇现在他还有使用权,那就用了再说。

  “你技术有进步。”靳辰半眯起眼。

  “什么意思,是说我原来技术很烂吗” 志皓脸一黑,卷袖再战,施尽浑身解数,终于靳辰按住他手,轻声喘息,促狭道“你是打算在这里做吗”

  志皓大窘,郁卒的埋头数手指,靳辰呵呵笑,将他抱进怀中。

  这孩子,靳辰有淡淡的诧异,他从不是老虔婆,他最不喜欢与人细数当年的苦难史,他不爱做可怜人。

  不要向陌生人诉苦,他们的同情如此菲薄而廉价,不过是一记皱眉,一声呼喝,得到了,与自己没什么用处,得不到,反而心痛。

  将自己的伤心难过摊开来,交给外人去翻检,是多么愚蠢的事情,这世上总会有那样一些假仙,他们足上片尘不染,于是可以康他人之慨,说得轻松又自在,好像自强自爱自尊乐观开朗活泼只是一个纸人,吹一口气就可以站立。

  不不不,不要向任何人诉苦,不要博取同情,不要装可怜,否则被日久了连自己都会相信,便成为了永恒的失意人。

  但是,志皓热切而诚挚的目光会让他变得软弱,诉说时会有一种快感,像泪水宣泄时的快感,这都是他很久不曾体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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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事,日子久了就会习惯,比如说睡觉时被一支手臂压在胸口。

  志皓总是贪看靳辰的睡颜,此人睡觉有如搏命,会牢牢抓死怀里的任何东西,在那一刻志皓会恍然发觉自己如此重要,一瞬间的满足,像天长地久。

  在一起多久了,两月,三月,四月

  会不会一直这样下去,忽然就过了四十年,便成为一生一世。

  不过,谁知道呢

  他自己也笑,搞不好,某一天早上醒来,感觉如流水般退去的人是他,而不是靳辰。

  现代人的清晨都似打仗,急匆匆起床,梳洗,早餐前一日订好,会直接送到公司。他们已经同出同进很久,靳辰虽然是狗仔的爱物,但镜头所向总在最鲜艳的颜色,志皓成功隐形,窃喜不已。

  可是这一天,从电梯里下来,还没走到大厅,呼拉拉百十来个记者像是凭空从地下冒出来,一涌而上。

  唔最近没什么新闻啊两人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