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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反抗予舟的事就是六年前不声不响去了国外读书,老实人偶尔逆反一回反而特别要命,予舟当时气得连最喜欢的车都砸了,谁知道三年前卫平又悄悄回来了,一声不响,又回到予舟身边做起了助理。

  我一直猜想,卫平是喜欢过叶修羽的,所以六年前才会出走。不过也难说,毕竟当年人人都喜欢叶修羽。直到现在我也一直记得当年叶修羽前呼后拥的盛况。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是被人簇拥和爱慕的,予舟是一个,叶修羽也是一个。他们是世交,予舟比叶修羽大一岁,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的,一样的天之骄子,叶修羽也是从小被骄纵宠爱的,我记得他当年的脾气有多大,就像我记得他笑起来有多好看。

  他和予舟,原本是所有人看好的一对。我想,就算是在视同性恋为洪水猛兽的纪家人眼里,一个看着长大、芝兰玉树的叶修羽,也比我这个来路不明的低等人好上许多,至少不会“委屈”他们家的纪予舟。可惜六年前叶修羽和予舟决裂之后远走欧洲,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据说过得很潇洒,四处旅游,早两年我还在予舟的朋友那里见过叶修羽的照片,希腊的无边界游泳池,池水色蔚蓝,远处是白色的古城建筑和爱琴海,天高云淡。叶修羽懒洋洋靠在泳池边,仍然是当年的漂亮模样,他的眼睛长得好看,身量清瘦修长,眼中常有那种被惯坏了的人特有的傲气,就算赤裸上身也贵气十足。他们给我看这个多少有点挑衅的意思,事实上,除了挑衅,他们也不会跟我说别的话。

  他们视我如窃贼。在他们的眼中,就算叶修羽和纪予舟当年如同刺猬般互相伤害,打得头破血流远走他乡,也轮不得我这个外人来染指。

  好在我早学会不在意这些。

  以前年轻的时候,心眼死,脾气犟,喜欢一个人,哪怕低到尘埃里,哪怕知道他已经有无数人环绕,知道自己就算把一腔心头血洒在他脚下也无法得到他一点注意,仍然一心一意地跟随在他身后,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那时候多喜欢纪予舟啊,连说到这三个字,都觉得心脏都软下来。我常常好像有无数话想要跟他说,等到了他面前,却一句也说不出来。至少有整整三年,我在背后为他做尽所有的事,站到他面前时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喜欢就是这么讽刺的事,我那时候那么穷,穷到无立锥之地,竟然仍然想给他最好的东西。人年轻的时候就是有这种不自量力,我竟然会觉得纪予舟还会缺少什么东西,像穷人节衣缩食省出一件礼物,兴致冲冲地为富可敌国的王子贺岁。现在想想,心酸之余,只剩好笑。

  而这些,予舟的朋友,连同卫平,全看在眼里。

  他们轻视我,因为他们见过我的卑微。人就是这样的动物,见过一个人最狼狈的样子,以后也会觉得他不配被好好对待。好在我现在已经没了年少时的傲气,和他们也算相安无事。这场面有时显得有点诡异,我们都是予舟身边最亲近的人,却都把对方视为无物,仿佛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