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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了。

  挟持刘煜的人是刘煜的死敌,跟我这种只是互怼关系不同,那人老早就想整死刘煜了,所以不可能是做戏就算是做戏,最后也会变成真的。

  “救回来了吗?”我问。

  “就回来了的。”

  “那为什么不包扎休息一下再回来?或者说,为什么回来?”从这话看来,刘煜应当是后悔了,刘煜想要肖成,不然也不会铤而走险。

  “我想快点见到你……您。”他停了一下,终究还是用上了敬语,“我现在属于您。”

  肖成对我用上了敬语,这让我有点不爽但肖成的确该加上这敬语,毕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

  至于属于我?

  呵呵,不打任何招呼的离开,对我或者说,对我们这类人来说,相当与背叛。

  我会让他进屋,帮他包扎伤口也不过是因为我看不下去,我忍不住想这么做,仅此而已。

  从他离开的那一刻,我们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第12章12.我捡到了一只忠犬(10)

  10.

  “什么时候恢复记忆的?”我本一点也不想问,但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发烧的时候,迷迷糊糊的想起了一些并没有完全记起。”

  “为什么要去救他?”刘煜将他□□成了狗,我不信肖成是个烂好人。

  “他是我以前的主子。”肖成温顺的回答。

  说实话,我应该是欣慰的,虽然藏在欣慰后的是浓烈的愤怒与不爽。

  肖成是狠狠的爱着刘煜的,肖成任务失败,刘煜很是发了一通脾气,最后给了肖成两个选择,完全变成狗,或者滚。

  肖成选择了留在了刘煜身边,自愿被□□成了那副模样。

  那般下贱。

  他那么爱刘煜,如今如果只是因为有了‘新主人’就对原主人的安危视而不见,我想,我会感到心寒。

  虽说我为此愤怒不爽,肖成去救一个这样对他的人,这是实情。

  余情未了。

  犯贱。

  我现在只能想到这两个词。

  虽然理智告诉我,这个词的还原度在肖成身上着实低的可怜因为如果真是余情未了,肖成根本就不会回来。

  “好了。”我放下剪刀,冲门的方向扬了扬下巴,“走吧。”

  他听到后睁大眼睛呆呆的看着我,好半响,才动了动嘴唇,“您是不要我了吗?我知道错了,下次我会乖了,求您。”

  这是他第一次求我。

  不管是恢复前还是恢复后,这是第一次。

  “我喜欢你。”我说。

  他愣在了沙发上,似乎没反应过来,然后,我在他表情出现狂喜的那一刻打断他。

  “但我不信你。”

  “你是刘煜的忠犬。”

  “你去救刘煜了,这是事实,这让我感到恶心。”

  “刘煜其实应该是喜欢你的,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他应该挺后悔?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