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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病啊你。”沈冲不想跟他说话了。

  直到回到酒店,南淮林依旧心潮澎湃。

  他人生中第一个重要角色,就这么结束了。

  像做了一场梦,一场无与伦比的美梦。

  不管以后他还会扮演多少角色,陆锦衾对他来说永远是最特殊的一个。

  他会一直记得这个角色带给他的一切。

  想到明天就要回北京了,南淮林就开始紧张。

  回北京,就意味着要和城一起生活。

  在听到城那个不算告白的告白之后,他就失去了和城一起生活的信心。

  他担心城会步步紧逼,更担心自己会难以自拔地沦陷。

  然而,在那个不清不楚的告白之后,城就再也没有过任何进一步的表示。

  南淮林就忍不住想,是他自作多情了吧?城对他其实根本就没那个意思吧?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太好了,他就什么顾虑都没了。可是,隐隐地,好像又有点小失落……

  事实上,最近只要一想到城,他的心就会纠结成一团,想东想西却又永远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些什么。

  简直要疯。

  要不……还是从城家搬出来吧?

  正想得出神,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把他吓了一跳。

  拿起手机一看,是兔子先生打来的。

  南淮林咳嗽两声清清喉咙,接听:“喂。”

  “杀青了吧?”城在那边问。

  “嗯,”南淮林说,“刚拍完最后一场戏回到酒店。”

  “心情怎么样?”城又问。

  “很复杂,”南淮林说,“没法用言语表达。”

  城笑了笑:“明天几点的飞机?”

  南淮林说:“九点半。”

  城说:“我去接你。”

  “不用麻烦了,”南淮林急忙拒绝,“我打车回去就行。”

  “我明天正好去机场送人,顺带接你。”城说,“怎么,你以为我是特地去接你的吗?”

  南淮林几乎可以想象到城此刻促狭的表情,他“嘁”了一声,说:“我才没那么自作多情呢。”

  城笑了笑:“明儿见吧,挂了。”

  “嗯,”南淮林说,“拜拜。”

  挂了电话,南淮林长叹一口气,决定出去夜跑。

  运动是摒除杂念最好的方法之一,之二是睡觉。

  换身衣服,穿上跑鞋,戴上蓝牙耳机,听着喜欢的歌去跑步,顺手打开keep记录里程。

  闷热的夏夜,空气潮湿得仿佛能挤出水来,跑两步就能热出一身汗。

  南淮林特别喜欢出汗,他感觉随着汗液一起被消耗掉的,不止有卡路里,还有积压在体内的各种负能量,大汗淋漓之后再洗个澡,那叫一个神清气爽。

  所以说,生命在于运动。

  刚跑十分钟,腹部隐隐传来一阵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