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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么?他想吃。”

  苏钦一跃而起:“有!”

  没有也能现变出来!

  夜幕降临的时候,景言吃到一顿兔肉大餐。因为厨房准备的时间很紧,来不及做需要时间的胭脂,所以只能拼技艺和调料了。主菜是干锅兔肉,兔子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去掉了膻腥味,被慢火炖得熟烂,里面还放了胡萝卜、莴苣、青笋、土豆等配菜,兔肉被翻炒得金灿灿的,蔬菜也吸饱了肉汁,焖煮出了香甜的味道,此外还有景言心里念的红烧兔子、盐兔子,加上几个清热的小菜,让景言吃得十分满意,心里又升起那个拐带个厨师游玩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么么萧铭的地雷!

  景言的“人人爱我”金手指中有一个分类就是“为我服务是你的荣耀”,所以景言不会遇到求而不得、得不到回应而心理不平衡做出这种那种事情的变态。

  如果有修罗场,那画风只能是这样的:

  我对景言很好!

  我对景言更好!

  我对景言比你们对他更好!

  所以修罗场不是景言的修罗场,他只是个吃瓜群众。

  昨天晚上还想再写一章来着,结果手机掉到开水锅里了,手机没事,我手被烫伤了qaq

  53、五十三章...

  景言今天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他匆匆吃完早饭,今天早饭是他还没吃腻的大包子,照以前,他吃这可以吮吸的包子时,他都会慢慢享受,慢吞吞地享受着汤汁流过喉咙,余味久久不散的美妙口感,可今天他三口两口就咽了下去,滚烫的汤汁并没有给他带来困扰。包子吃完,他又去漱漱口,接着提着自己的一篮子兔子,就要出去。

  他身上穿着的是苏钦送来的大批衣服中的一件,随手拽来穿的,苏钦给他送来衣服的颜色都是浅色系,颜色很嫩,加上他脸上那种不知世事的神色,显得他比实际年龄少上不少。今天他随手拿来的衣服是淡白色上绣着青花图案的长衫,手上提着一个光泽温润的草编篮子,篮子里装着各色圆滚滚的兔子玩偶,他在期待、激动中神色飞扬,像是一直困在家里的小孩,终于得以出去放风似得。

  哑奴无奈地跟着他身后,心想景言这样出去肯定要惹来人群轰动。这么出众,独一份的相貌,只要一出这苏府,恐怕就会被传遍江湖吧。哑奴再看看景言的篮子,里面有两只兔子的脸朝上的,这些兔子的眼睛都是宝石做的,哑奴虽然不知道他们具体价值几何,可它们价值不菲却是确定的,还有那布也是流光溢,熠熠生辉,这一只兔子,说不定都能买一栋小屋呢。

  拿这样的东西出去卖,怎么能好卖?景言只想拿它们卖个零花钱,不识货的,只会想贱价买出去,识货的,恐怕要笑话景言傻。在外磨砺这半年,哑奴情商大涨,懂了不少事情,感觉这种事做出来会被人笑话的。可他又看了看景言的脸,突然又改变了想法。有这样的相貌,做出什么样的事情,世人都会给披上一层美丽的面纱吧,搞不好当天就成了江湖奇闻,这种冤大头的做法,还会让人觉得景言别有深意呢。

  既然如此,哑奴就什么都没说,老实地跟在景言身后,两人走到大门处。其实,这还是景言相貌改变后,两人第一次出门呢。

  苏钦突然从后面赶来,看了一眼景言,例行晃神之后,就询问唯一能沟通的哑奴:“两位这是要出去?”

  刚才还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建设的哑奴,面对着提供这些珍稀材料的苏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