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部分
,他这种由小众到大众的歪打正着,体现在生意上,就是无限地成功。

  生意的成功也算是创意的成功。广告人爱上了这个地方,于是很多创意会、提案会转到这里来开;阿弥成为了这个城市广告行业的知名人士,甚至有企业直接向他咨询问题。各种艺术家常常落座,除了对装修品头论足之外,也拉着阿弥讨论各自的奇思妙想。游客也慕名而来,各条旅游线路上的独特风光以多种方式在这里展示……转眼间阿弥由一个封闭自我的个人主义者擢升为身姿敏捷的社会活动家,真是人生何处不春风!遥想司马相如当年在成都坐市沽酒,杜甫宁可身居茅庐,成都总有着这样把人留住的魅力,“天府之国”的美誉决非浪得虚名!

  开店其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阿弥渐渐发现,人们当初是冲着环境和气质而来,慢慢变成了一个个小圈子的固定约会,已经跟店和店主没有了关系。也就是说,开始是你阿弥带着大家玩,后来成了大家自己在玩,很多人甚至仅仅因为自己崇拜的人在这里而玩到了这里。这个时候,“烟酒所”已经跟阿弥没有了多少关系。各个圈子的“意见领袖”正在形成,这种状况对于生意人,也许是最好不过了;但阿弥这样的好事者,却感到了十分地失落!

  必须坚持烟酒文化的强大张力,才能保证阿弥在“烟酒所”的影响空间。阿弥借由塑造品牌的思路和主导舆论的手段,思考着“烟酒所”火暴背后的问题,他正好具有这方面的理论基础和前瞻嗅觉。阿弥一方面为这样的想法着手工作,另一方面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了一种所谓文化沙文主义的倾向?管他呢,有一个广告不是说“我的地盘我做主”吗!为了加强文化的话语权,他不得不再次研究烟酒文化方面的东西。

  酒的世界,品种丰富。世界各地的人们带着各自独特的生活感受创造了自己的酒。曾经与大麻一起风靡了美国校园的伏特加是产自北欧的烈性酒,“北极熊”用土豆酿造出来的透明精灵,极大地补偿了他们躯体上的笨拙。伏特加既充当“吃土豆煮牛r、喝伏特加、打老婆”的典型俄罗斯式生活道具,也伴随着维京人从食人蛮族进步到极具文化观念的民族!有谁注意到绝对伏特加、诺贝尔奖、葛丽泰·嘉宝与英格丽·褒曼同样来自瑞典这样一个事实?

  第七章 呛(4)

  龙舌兰酒,用仙人掌酿造的怪味y体,是继伏特加之后在年轻人中显酷的好摆设。拉丁人的喝法是在虎口上撒点盐,把杯子送到嘴边时,嘴唇灵巧地舔些盐、和着酒落肚,一股粗野的豪气就随着酒气升腾。

  金酒,带着松香的味道。阿弥曾经最讨厌这种酒了,奇怪的松香味,搞得人跟松鼠似的。毫无疑问,老人和女人更愿意喝它,加些奎宁水后,她几乎可以作为补酒。

  在西方人的酒盅里,阿弥觉得威士忌最俗了。这种俗气正如苏格兰卫兵的服装—不穿内k—是透着底的粗俗。粮食酒的底子,却无端地掺杂着橡木香!

  意大利橄榄酒有着可怕的绿色,也叫人不大舒服。惟有法国人的葡萄酒令人赏心悦目。波尔多地区就像是上帝恩赐的酒窖,一般的产区已经可以出产惊世骇俗的好酒,大小香槟区就更加不得了。白兰地的橡木香才算是锦上添花的点睛之笔!这样的好酒,曾经被大瓶大瓶地拿来下饭—中国人拿“人头马”下饭,就是一道残缺的风景线。如果要下饭,还是中国白酒来得自然天成。

  阿弥原来的梦想,是能复活那种—就一碟花生喝一壶白酒的“侠客”式中国酒馆;所以,他对于洋酒的考察,目的莫过于更好地对白酒加以推崇。中国白酒是最早的蒸馏酒,这种古老的工艺集中体现了萃取日月精华的智慧。在白酒之前,是黄酒的灿烂时代,很多古书中所描绘的“大碗喝酒”,准确地说喝的是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