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部分
�,等到荆轲已经再无还手之力,这才纷纷涌入,戈戟齐出,荆轲立毙。

  荆轲虽已伏诛,嬴政却心战目眩,呆坐半日,久久不能回过神来。按说,他在一场单挑之战中,胜了荆轲,并将其亲手结果,在臣下面前,也没失了王的尊严,本该得意才是。然而,嬴政却无半点欣喜之情。事情就是这样:荆轲如果杀了他,完全可以四处向人吹嘘,我杀了嬴政,我杀了嬴政。而可以想像,他荆轲这一辈子,也绝不会再干出比这更伟大的事来。而仅凭这一桩事,日后史官也会慷慨地将他载入史册。可是他嬴政呢,他虽然杀了荆轲,可是他却无法向人吹嘘,就算他向人吹嘘,别人也会很不屑地反问,荆轲是谁?是以,嬴政根本无心去享受这种渺小的胜利,他只是回味着方才和死神擦身而过的惊险。他的事业,险些因为一个无名小卒而夭折。他的梦想,险些因为一柄尺八匕首而葬送。他贵为秦王,生命却也和凡人一样脆弱。将空前的伟绩、不世的功勋,建立在生命的脆弱基础之上,岂非是一种悲哀,一场徒劳?如果寡人能够长生不死,那该有多美妙!

  遥想当年,荆轲游于邯郸,鲁句践与荆轲博,争道,鲁句践怒而叱之,荆轲嘿而逃去。及鲁句践闻荆轲之刺嬴政,私曰:“嗟乎,惜哉其不精于刺剑之术也!”

  陶渊明作《咏荆轲》一诗,其末句云:

  “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

  《东周列国志》评曰:“可惜荆轲,受了燕太子丹多时供养,特地入秦,一事无成,不惟自害其身,又枉害了田光、樊於期、秦舞阳三人性命,断送燕丹父子,岂非剑术之不精乎?髯翁有诗云:

  独提匕首入秦都,神勇其如剑术疏?

  壮士不还谋不就,樊君应与觅头颅!”

  大体上讲,荆轲刺杀嬴政不成,剑术不精确实是一重大原因。同为刺客列传中人,荆轲的剑术便远不能和聂政相比。

  且看聂政如何刺杀侠累:“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卫侍者甚卫。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

  窃以为,聂政堪称《史记》中的第一高手。然而,聂政身后之名远不如荆轲,何故也?无他,作为一名刺客,你的名声和地位,完全取决于你选择与何人为敌,夺何人之命。正如尼采所言:慎重地选择你的朋友,更慎重地选择你的敌人。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虽说太子丹给荆轲的待遇,足以让今日的资本家羞死愧杀,然而,太子丹之于荆轲,可为知己者乎?在我看来,未必尽然。

  太子丹为荆轲取千里马之肝,断美人之手,皆残忍而不尽人情,非有求于荆轲,岂肯如此曲身相就! 荆轲受之无愧,也足见其人之不仁也。荆轲并不贫困,虽然太子丹特加宠遇厚待,对荆轲而言,也只是锦上添花而已,荆轲居之而不辞,只能用惑于其利来解释。

  由此可见,荆轲不仅剑术不能和聂政相比,境界更不能比。总之,在太子丹和荆轲的交往中,你感觉不到一种光明的情感,更多的只是一种收买和交易。呜呼,君子敬人以礼,爱人以德;此风之不见已久矣。

  5、蒙氏蒙难(1)

  粉碎了一场刺杀y谋,嬴政论功行赏,首推侍医夏无且,以黄金二百镒赐之,道:“无且爱我,以药囊投荆轲也!” 群臣中手搏荆轲者,视伤势轻重分别加赏。殿下郎官击杀荆轲者,亦俱有赐。

  论功行赏完毕,接下来就该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