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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的错觉,“就这么招人嫌。”

  “不是,我等下和猫儿得回去。”

  “行了,把你家小猫儿麻溜地接走,云瑞也拎走。”白锦堂下车,走了两步又有些踌躇地停下,待白玉堂走到跟前,道,“你朗晨哥大半年不理我,难道真不是吃醋?”

  想到这里白锦堂忍不住有些心灰意冷。

  “吃醋?你的?”白玉堂翻翻白眼,“哥,不是我说,照我嫂哦不,朗晨哥的性子,大概没有吃醋这么一说,只有活的不耐烦和找死两种说法。”

  瞥一眼闷闷不乐的白锦堂,白玉堂心想大哥毕竟是财主,而且是个极其聪明的财主,逗得多了得不偿失。

  “大哥,不是我说,朗晨哥如果真得不喜欢你,能放任你三天两头到他面前找抽?应该就是一种因为喜欢不舍得剁了你而这明显违背他一贯作风,因此产生的矛盾心理吧。猫儿研究人的心理比较多,我回头帮你问问。”

  “不用了。”

  “什么?”

  “你现在就挺找抽的。”

  “……”

  初雪(完)

  初雪

  甲午年二月,开封初雪。

  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卸任,公孙策、展昭等旧部属意同去。

  这是众人离开的前一天。

  展昭坐在窗前,反复擦拭手中的巨阙。这把名剑自少年时就伴他身边,共经寒来暑往,共历浴血奋战。本就不是喜战之人,如今就要离去,怕是拔剑的机会就更少了吧。

  烛火轻晃,一把飞刀破空而来,乍一□□墙壁中,尾端还“扑棱棱”地带着颤动。展昭倒也不急,哪怕这飞刀堪堪擦过他面前,却也丝毫未被惊扰到。依旧静如温玉似的细细擦拭手中一柄长剑,古朴的冷兵器在那双略带薄茧的手中竟带了些宁静之气。如同它的主人,安静、忠诚,风华尽数藏在内里。

  刀是一把好刀,非上乘锻造工艺,非锋利无匹,小而致,尖与刃,手柄与装饰,漂亮而华美,更似贵族少年闲来无事的玩物。算不上价值不菲,却也不是寻常人拿得出的手笔。说是绣花枕头,用来杀人却绰绰有余。

  如同它的主人一般,染尽风流。

  指尖甫一触到刀柄,展昭忍不住微蹙眉心,继而哑然失笑。这刀怪道出众,原是多年前某人赠予。后历种种,非己所愿。倒是那人一贯任性,赠出的东西又坦荡荡地要了回去。

  展昭自小练剑,性子也和那剑一样,处处皆君子。白玉堂用刀,少年意气来去自如。就连送人礼物,也要随了自己的喜好,一柄亲手打造的致短刀,长约寸许,用心之处在于拿了上好和田玉做刀柄。就算是刀,也有温润之处。这话白玉堂自然不屑出口,倒是展昭心思通透,只觉得那耗子甚是可爱。

  后来两人起了争执,白玉堂气恼,要回这刀。展昭知白玉堂爱憎分明、宁为玉碎的性子,以为这刀回了他手里,定是要毁掉的。哪曾想,现下竟以这种方式再见面。

  开封府的夜,寂静无声的街,展昭不知走过多少遍。自母亲死后,便长居开封,他从未想过,剑还握得起时,却要远走。都说江湖之人,四海为家。但在一处住久了,也不生出几分眷念几分留恋。

  临近汴河,渐闻丝竹之声。原本红袖添香热闹非凡的画舫大半止了声息,只余几盏照明的宫灯。汴河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