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囚鸟花冠
;霍恩凝望那张豔丽的面容,碧色的眸里满是爱意,他用脸轻轻蹭着朝灯,心满意足的样子就像被驯服后收敛爪牙的猫科动物。

  小镇的篝火已然升起,淡色烟气缕缕上升,尽管处于科技如此发达的时代,人们还是愿意用更人文的方式度过如此美好的夕阳余韵,沙滩上的露天烧烤慢慢升温,许多都是来休闲的当地人,朝灯和霍恩靠两张脸蹭吃蹭喝,前者卖萌,后者……全星际都认识他,刷脸比刷卡有用,因为上前搭讪的人太多,霍恩不得不编造个出现在安德镇的理由。

  耳畔传来悠扬的歌声,漂亮的男孩和女孩站在浅浅的海湾里,女孩子蜂蜜色的卷发在火光照映下闪闪发亮,等到男孩唱完歌,拿出戒指虔诚地单膝跪下,所有人都开始为他鼓掌,当见女孩略微羞涩地接受了戒指,掌声更是持续不绝,夹杂着一两声善意的口哨回荡在海岸,朝灯坏笑着捅了捅霍恩:“我的歌呢?半跪呢?娶了你好亏。”

  淡金发的青年似笑非笑看他一眼,把喝到一半的酒塞朝灯手里,自己向那对情侣走去。

  两人在看见他朝自己过来便表现得十分激动,霍恩同男孩说了什么,女孩子啊了一声情不自禁去牵男友的手,同时笑着看了看朝灯的位置,因为隔得远,只能勉强听见一些模糊的音,时间过了许久,最后一点暖色消失在天空,那对情侣留在原地满脸期待地看着霍恩走向他。

  “男生唱的是安德的民谣,”霍恩蹲下来与他平视,动作随性又洒脱,修长的小臂上有一道结疤的红痕,是先前战斗时留下的:“他教了我一段,你要听吗?”

  “听~”

  “半跪要不要?”

  朝灯摇头,没忍住弯了弯眼,哗啦啦的海浪声持续不绝,人群的嬉笑、温柔的风、烤肉在金属架上滋滋作响,所有的声音被编织进安德的时光里,最终汇聚为青年提琴般优雅的嗓音:

  “我的灵魂瘫软在山谷,畅饮夏夜漫长,

  你是我殷切的歌,是偷来的美酒,我无法舍弃的停歇之处,

  我在世上漫无目的地走,伴随鲜花和卑微的心,走向你

  ……

  ……”

  霍恩原本的嗓音偏低,这样随心所欲唱情歌时轻而易举能迷死人,听见这边动静的人们不由自主停下交谈,朝灯面前的青年绿眸微垂,长而浓丽的睫毛被火光染出熠熠光彩。

  啧,大帅哥。

  朝灯鬼使神差有些脸红,唱完后,对方凑过来亲了亲他,轻言道:“等我回来。”

  “啊……?”

  “我永远爱你。”

  “等…!”

  朝灯眼前突然一黑,连挣扎的时间都没有,他在霍恩怀里失去了意识,金发绿眸的青年漫不经心抚弄他娇嫩的唇,停手后抱起人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他要去做的事情太冒险,成功和失败面临的处境天差地别,他不能因为一己私欲将人带在身边。

  况且……

  霍恩碧绿的瞳孔浮上暗色。

  他从不介意用每一天为这个人遮风挡雨,现在是,未来是,百年前亦是。

  失落星群在头顶蔓延,翡冷翠已远在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