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部分
; 圆明园艺术村曾经有一个晚间新闻乐队,这里也有一个no乐队。

  no乐队的词曲创作兼主唱是吴hong金;来自上海,刚到北京就偶尔认识了张洹,张洹介绍了大山庄的情况,吴就跟了过来。虽然只来了3个多月,但no乐队已经深得画家们的喜爱。画家们承认随着与小吴交往的深入他们对摇滚乐的认识已越来越深刻,而小吴说从画家的身上他学到很多东西。才成立3个月的no乐队除了没有固定的鼓手外,已经拥有贝司与吉它手。贝司叶谦是北京人,1974年出生,还是北京理工大学学生。主音吉它是藏族人,叫边巴平措,生于1973年,原是藏族自治区歌舞团的。因为叶谦要上学,整个乐队每星期只排练一次。象所有没有出名的乐队一样,no乐队正联系摇滚party,以便早日在京城亮相。

  吴租有两间小屋。一间10几平米的屋作排练室,一间只有几平米的屋用来睡觉。这个卧室除了小床就是一大盒一大盒码放整齐的摇滚原版带,磁带的塑料盒上一律被锯开一个小口,吴说这是海关检查留下的痕迹。

  吴的打扮很摇滚化:披肩发,脸上架着墨镜,手指上戴着骷髅大戒指,黑皮夹克,黑牛仔裤,黑大头靴。画家们说他整天都戴墨镜,谁也不知道他的眼睛长什么样。他说摇滚乐不是形式,又强调打扮与从事的艺术应融为一体。〃我是暴躁的!我是愤怒的!〃他在谈话中多次提到〃叛逆〃这个词,强调自己搞的是〃非主流文化〃:〃我在演唱时故意出现不和谐的刺激的声音,就是要让人不舒服,不然就不是摇滚乐!我决不把我的音乐降低到他们能听得懂的地步,他们能不能接受我无所谓。〃

  在挂着黑色窗帘,贴着范·海伦、〃性手枪〃等10几张摇滚乐宣传画的排练室里,吴为大家演唱了自己的一首作品。他边唱边弹着吉它,唱的是一首怀念死去的女友的歌,歌名以女友的名字命名:《莫非》。他对作品的解释是〃想表达超越某种个人的东西〃。他对莫非的死不无欣慰,因为她〃离开了这个肮脏的世界〃。在他几十遍声嘶力竭地呼喊〃莫非〃时,在场的画家,有的闭上了双眼,有的眼睛湿润。

  问他为什么来北京,他回答:〃在南方没有观众,北京有观众,也就是说北京有好的市场,虽然北京也不是很好,但它是中国唯一搞先锋艺术的地方。选择这种生活方式也许是迫不得已。没有朋友,没有爱情,没有依靠,但我喜欢这种生活,这对我来说很幸福,我不认为这是不正常的。〃

  吴hong金今年23岁。正是搞摇滚乐的最佳年龄。

  第六章 〃北京东村〃 (7)

  老大哥向唯光

  大山庄的老大哥是45岁的向唯光,已经画了25年,原来是黑龙江双鸭山矿务局的美协主席。爱人和儿子在双鸭山,他和女儿住大山庄。女儿18岁,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进修环境艺术。就凭这父女流浪,也够震动的。

  向唯光为参加《九十年代艺术展》画了一套《活物》系列,表现出他在前卫艺术造诣上的全面老到。画意是活人吃活物,人与〃生猛海鲜〃都是活的动物,画面呈现的造型是人像食物,食物也象人。形式是典型的涂鸦,在黑色的底板上用白色线条勾勒形象,再缀以一些红绿色块,完全是孩子在黑板上用粉笔画画的效果,但却是一幅幅用意用笔都大有讲究的艺术品。从石膏素描、架上绘画走出的向唯光,今天只剩下还在画布上作画这一丁点儿老底了。

  〃我不主张女儿走我的老路。现在的美术教育,把孩子的天性归拢到一个道儿上来,集中到一个思路,把一些天才训练到麻木不仁然后毕业,以后谁想有出息谁就一个一个再从里往外蹦,脱离原来的路子,所以是作茧自缚。造就人才的根本路子应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