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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李稚既想知道,又害怕揭人伤疤。

  苦恼得不行。

  “也没什么。就是年轻不懂事,好男人不爱,爱上坏男人。”

  再提起当年事,却没了心疼的感觉。

  李东蔷神色淡淡:“他风流,身边女人多,我自己送上门,勾引他、诱惑他,以为能捕获他。最终失败了而已。”

  李东蔷从小到大,越是难得到的东西,越能激起她的征服欲。

  自见比她大了十岁的荣远恒,就起了强烈的征服欲。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两人纠缠不休,既像猎人又像是猎物,双方都想征服对方。

  双方都视自己为猎人,对方为猎物。

  那时候的李东蔷,比起现在无论哪方面都稚嫩许多。所以注定要输给比她多走十年路的荣远恒。

  荣远恒本来就是个风流浪子,招惹了不少女人为他生为他死,至始至终没人能留住他的脚步。他还是个天生的冒险家,骨子里全是强烈的征服欲,明明背靠荣氏这棵大树,偏偏白手起家。

  他的荣氏科技成为南城无人能够撼动的电子科技大树。

  “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身边还有其他人。不是我自甘下堕,只是那时候我太自信。”

  自信能够征服一头野生野长的狼,那是头猛兽,驯服不了。

  “我有过一个孩子。”

  李稚猛然站起:“孩、孩子?在哪儿?”

  “丢了。”

  “丢了?”

  李稚脑袋有些混乱,良久才算屡清楚。

  丢了,不是流了。

  说明曾经生下来过。

  可是,拥有过、切切实实抱在怀里的孩子,丢了。才是让人无法承受的绝望和痛苦。

  所以当初李东蔷才会哭得那么绝望,因为丢了亲生骨肉。

  “找到了,对吗?”

  李稚蹲在李东蔷面前,握住她的双手,抬头直视李东蔷。眼里盛满泪水。

  “哭什么?”李东蔷抹去李稚的眼泪:“找到了。他找到的。”

  “那是他应该做的……他是谁?”

  “反正以后没有什么交集,不必知道也好。”

  李稚抽噎了一下,说道:“要是知道,我就能偷偷盖他麻袋,揍他一顿。”

  “那你得找专业打手,至少十个以上。”

  荣远恒年轻时在南城一些帮派里混过,逞凶斗狠,在最出名的时候急流勇退。

  好像参加帮派、快意恩仇都不过是一场有意思的冒险,当觉得没意思了,就迅速抽身离开,毫不留恋。

  突然楼下传来喧哗声,好像有人在楼下打架。

  李东蔷皱眉:“在这里等吧。得被误伤。”

  李稚侧耳倾听:“姐,我好像听到关燕生的名字。”

  一个女人用凄厉的声音喊出这个名字。

  “还有郑培宁。”

  李东蔷起身:“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