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九章 刘聚的商业头脑
��正事儿。

  直到快到午饭的点儿了,郑有功才拿出与金大富各执一份的秦淮河治理项目的账本,拉着我和汪耀南、陈元贵三人进了一个小房间。

  郑有功告诉我,前段时间沈万三来了应天,要求金大富将手头的产业尽快抛售。但秦淮河的这个项目锥子山是占了五成的,因此,只要抛出的这个项目未达到一半以上,完全是可以跟刘聚大哥交待的。

  不过沈万三突然来应天要求抛售资产,加上我之前也赞成抛售这个项目,郑有功觉得这事儿事关重大。当时我又不在应天,郑有功便专程跑了一趟锥子山,亲自给刘聚大哥汇报。

  听郑有功这么一说,我也是点了点头,称赞了他几句。这小子的确脑袋瓜子灵活,遇事也有主见,知道哪些事件干系重大。

  郑有功说刘聚大哥给他的答复是,等我回了应天,这事就听我的。在我没有回应天之前,如果价钱合适,可以缓慢抛售。就是卖光了也不打紧,但是不能抛得太急,免得自己把自己价钱给压下来了。

  听郑有功

  这么一说,我也是在心里为刘聚大哥默默地点了一个赞。经过这些年,刘聚大哥的商业头脑也渐渐开发出来了。

  郑有功给我们一一介绍,秦淮河开发项目,总投资是二百四十万两,锥子山占五成,沈万三占二成五,我占两成,沈贵占半成。

  整个项目开发完毕,共计耗费白银二百零三万六千两,节存三十六万四千两,这其中含有李善长他们回购地皮的款项。

  目前已出售的房产共计获得资金五百二十四万五千两,尚未出售部分已经不多了,按照之前出售的均价折算,约值四十一万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