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傍花随柳,云淡风轻! 第三十四章 所谓侠
视情况以定罪行,斩首也并非无先例。

  如今我朝战事频繁,西夏屡犯我朝边疆,正愁兵员不够用呢,抓到一个大侠还不得往死了使唤?就这种情况之下,谁敢当大侠啊?

  所谓江湖人士,也不过是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他们只图自己畅快,随心所欲,至于他们的行为造成了什么后果,他们却是不管的。

  前些年两浙路便起了一桩案子,被地主解雇的短工性格恶劣,心怀不忿,到处去说地主家的坏话。那地主实则还不错,对乡里乡亲都非常关照。

  后来有一个侠客路过,听了那短工说的话,当夜便把地主家上下四十七口人杀了个一干二净。

  第二天跑去附近的村子宣布,欺压良善的地主已经被他杀了。结果除了那短工之外的百姓都对他恶语相向,问明原因之后,他就站在地主家门口一剑抹了自己的脖子权当谢罪。

  他死的倒是痛快了,那四十七口人呢?就因为他仗着一身武力,想要成名,想要被百姓赞颂,所以就要杀人。

  杀错了没事,自杀谢罪就算一了百了了。毕竟罪人都死掉了,就算人人长了八张嘴,对着一个死人说话也是没用的。

  就算那地主是个恶人,他有什么权利杀人全家?上至老人下至孩提一人都未曾放过,我朝自太祖皇帝开国以来,株连九族灭门之刑才只有一例啊。

  天下人以为我们身为官家耳目遍布天下,是为了监察天下百官,好让官家无事不知无情不晓,实际上官家派我们出来,就是为了防止这种人出现啊!

  若是任由这些所谓的侠客以武犯禁,这天下岂不是乱了套么?所以抓到这种人之后,一般就是脸上刺了字,流放到秦凤路去。

  有那力气跟党项人使去,不要祸害同为汉人的无辜百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