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部分
我的头发的感觉,嗅着她的体香,美美地睡上一觉。

  “武艺不错啊,基斯的儿子。”收拾残局的人终于出现了。“我叫卡都斯·法比尔,是皇家骑士团的副团长,皇帝陛下想要见你!”来人自我介绍道。

  “来得可真及时啊!”我心中暗骂着。

  注:皮洛士的胜利:在罗马帝国时期,希腊国王皮洛士带着他的大象军队远征罗马帝国,在一场战斗中,他重创了罗马人,可是自己也伤亡惨重。当他的部下向他祝贺时,皮洛士说:“如果再来一次这样的胜利,你和我谁也无法回到家乡去了。”

  后来人们把皮洛士的胜利比做近似于失败的胜利。

  第三十五章 新进伯爵

  卡都斯是如月公主的堂哥,年龄不过二十四五岁,由于是皇亲国戚的关系,他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皇家骑士团副团长的职位。

  皇家骑士团的配制不过二万人,职责是负责风都城治安,是皇帝的御林军。团中的士兵不少都是来自风都的四大学院,并且大部分士兵都是在风都城内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士兵全是本地人,表面上看起来,这或许没有什么,可是当真正有起事来,要他们处理一些特殊的事件时,却成了一个的极大隐患,但这是后话了。

  “看到我被这么多人围攻,你们这些守卫神龙广场的皇家骑士团怎么不出手啊?”

  跟在卡都斯的背后,一想到因为这些家伙见死不救,害得我白白地折损了十多年的阳寿,想起来就生气。

  “不要怪我啊,基斯的儿子,我也很想帮你的,这是皇帝陛下的命令,不准任何人c手你和鲁亚基公爵手下侍卫的决斗。”

  卡都斯苦笑着对我说,卡都斯一头漂亮的金色的短发,身着黑色华丽的贵族服饰,漂亮的帽子上c着一根彩色的羽毛。毕竟是皇族出身,受过正统教养的人,他的打扮足以让我这个平民身份的没落贵族感到汗颜。

  “为什么?”我一呆,皇帝早就知道我在神龙广场上的战斗,为什么还眼睁睁地看着我被人围攻还不让人c手?

  “当你闯入风都城时,你的杀气太重了,惊动了正和大臣议事的陛下,事情的经过,他通过九凝的水晶球都看到了。陛下派人传命给我,不准我们c手的。”

  卡都斯说着耸了耸肩,“好在你的武艺高强,除了身上沾了点血迹以外,一切都很好嘛。”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肩头安慰道。

  “还好?”他妈的,老子短寿十年以上,还算好?我心中大骂着,这又能如何呢?难道要我找皇帝算帐不成?

  “换过衣服后,和我一起去见陛下吧。”卡都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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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宫中,在豪华的更衣室里,我换下了沾满鲜血的外衣,换上干净的衣服。由于要见皇帝,当然不能穿得太寒酸。皇宫中有得是现成的衣服,而且全是用上好的布料,由帝国最好的裁缝裁剪的,价格之高,足以让一个平民非常舒服地过上一年,倒便宜了我这个穷光蛋,趁机免费白捞了一套。

  “好象又长大了一点。”

  望着镜子中自己的脸,以及全身上下打扮得笔挺整齐的穿着,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象又成长了不少了,我身上的某些东西,似乎也随着我换上这身服饰,而随我远去。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手指尖上传来了一股毛茸茸的感觉——我开始长胡子了。

  “该去见皇帝了。”一个轻柔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说话的是皇宫中的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