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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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言景则说的这些,并不是吹牛而是事实,他确实很喜欢言景则,也确实做了那些事情,但言景则竟然把这些事情告诉别人!

  程安修正生气,就看到言景则又给他发了语音消息。

  他点开语音消息,里面又传出言景则的哀嚎来:“安修,你可以打我骂我,但一定不要跟我分手,求你了。”

  这样差不多的语音,言景则还一连发了好几条。

  程安修气不起来了,到最后,还忍不住笑了。

  言景则对着程安修安抚了一通之后,又找出自己的手机,打开原主拍下来的,程安修写的情诗的照片。

  那些诗的原件原主给了庄高航,但他手机里有照片。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这情诗了!

  程安修的字很有特点,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他写的……

  这世上很多压根不存在的事情,都能被人说的有鼻子有眼像是真实的,程安修和原主确实有那么点关系……就更容易被人说了!

  不能让人知道这些诗是程安修写的!

  言景则找出纸笔,把照片打印出来,又找出程安修给原主整理的笔记,然后开始学着写程安修的字。

  他这一学……

  言景则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个天才!

  他这具身体的原主很聪明,但也就是中等偏上脑子好使的程度,他就不一样了,他竟然过目不忘!

  他穿越前,一定是一个天才。

  就他这样的智力,肯定还是个一点都不比程安修差的学霸。

  当然,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现在……他要学着写程安修的字!

  言景则仔细地看程安修写的每一个字,将之印刻在自己的脑海里……

  临摹了几遍,又写了几遍之后,他竟然就能写出和程安修的字差不多的字来了!

  然后再临摹,再练……终于,他能写出和程安修一般无二的字了。

  再加上当初原主让程安修写情诗,就是从自己的本子上扯下纸张来写的……

  言景则拿出那个本子,用程安修的笔迹,把程安修写的那几首情诗,各写了十来遍。

  写到后来,除了专业人士,肯定没人分得出他写的情诗跟程安修写的情诗的区别了。

  就连程安修自己,应该都分不出来。

  而这个时候,言景则已经不停地练了十个小时的字了,都凌晨三四点了。

  言景则放松了一下身体,又开始用程安修的笔迹在纸上写别的。

  “言景则是世界上最帅的人!比我程安修帅一万倍!”

  “言景则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比我程安修聪明一万倍!”

  “言景则,你是雪山上最冰清玉洁的雪莲,是花园里最美丽娇艳的玫瑰……”

  ……

  总之要多肉麻有多肉麻,他用程安修的笔迹写字,把自己从头到脚夸了一遍。

  言景则写到自己都编不出来了,想了想又写:“我爱做题,做题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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