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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艾光这麽想著,才发觉昨晚的y霾已一扫而空。他走到窗边,伸展著颀长的四肢,俊美的脸上挂著赏心悦目的微笑,看起来心情极佳。

  作家的话:

  ☆、(12鲜币)24 初恋

  唐子靡斜倚在沙发上,偌大的空间里充斥著他自己的声音,却是震耳欲聋的音量。只有耳膜被麻痹的当下,他才能稍稍忘记内心那抹难以言喻的苦楚。

  在瑰丽的梦境中苟延残喘

  缱绻的挽歌,是唯一的吗啡

  从海市蜃楼一跃而下,到地平线的彼端

  在霓虹之间,拼凑著甜蜜的碎片

  千疮百孔的孤独之路,你我同行

  他听著自己呢喃式的唱腔,只觉得陌生。经过混音後的声线,低沉沙哑的连自己都不想相信。

  唐子靡从来都不认为自己的声音有多特别,也觉得听自己的歌是件自恋又恶心的事情。他知道自己得天独厚,长相跟脑袋都无可挑剔,虽称不上空前绝後,但也算是出类拔萃。他头脑清晰、学习能力强,因此念书、运动跟乐器,没有什麽事情能难倒他;但以他有条不紊的逻辑x思考,却无法厘清自己对戴君澧的强烈执念,到底能归类到那个部分。

  他不明白,自己对戴君澧的关心,究竟是细水长流的友情?还是相互依赖的主从关系,抑或是对宠物的牵绊与溺爱?

  他与戴君澧纠缠至今的缘分,可追溯於六岁五个月零八天的时候。

  那一天早上,万里无云,阳光很刺眼,隔壁閒置已久的大屋子搬来一家人,他兴致勃勃的站在雕花的大门前,不停的往内张望 。搬家工人忙碌的进进出出,挥汗如雨,他忽然看见一个粉红色的小小身影蹲踞在花圃前,静静地动也不动。

  「喂!」他对著那个身影大喊。

  对方闻声便站起来,身高大概只到唐子靡的鼻尖,白色短裤下的小腿粉嫩嫩的。而藏在粉红兔耳朵连帽外套下,是一张白皙的可爱圆脸,大眼睛眨也不眨,紧盯著他,像是在打量著他。

  「我叫唐子靡,今年六岁,住在你家隔壁。」他施展出爸爸教他的自我介绍,来个帅气登场,微微一笑,并指了指只隔一道围墙的自宅。

  小孩看了看他手指的方向,原本高噘的小嘴露出一抹腼腆的微笑:「戴君澧。」

  那抹轻笑,让六岁的他忘了呼吸,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虽然对方惜话如金,但六岁的小靡靡已经被那抹娇羞的可爱微笑迷得神魂颠倒,忘记自己昨天刚掉一颗门牙,开心的咧嘴一笑。

  他蹦蹦跳跳的回家,迫不及待告诉爸爸隔壁搬来一个可爱的女生,顺便请教该如何讨对方欢心的绝招。唐爸爸听完儿子手舞足蹈但没有重点的说明,还是理出了头绪。

  「穿著粉红色兔子外套啊,她一定是喜欢可爱的东西,例如小宠物或小花小草之类的。明天去找她玩的时候,可以带花去啊!小女生最喜欢花了。」唐爸爸mm儿子的头,帅气的脸挂著慈爱的微笑。

  唐子靡闻言,立即跑到花园里。

  第二天一大早,唐子靡就跑到隔壁去,他站在那扇雕花的大门前,看见戴君澧正坐在屋前长廊晒太阳,身上穿著粉红色兔子图案的上衣,白皙的脸庞散发出柔和的光晕。

  戴君澧今天并没有穿兔耳朵外套,因此露出了对女孩子而言似乎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