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矢交坠兮士争先(四)【月票加更】
于谦并不明白,丁一话里没有说出的真相。

  他离开特种部队的真相。

  丁一的心理问题严重到不适合再于特种部队里呆下去。

  心理医生通过许多次测试,可以确定,丁一喜欢合法地杀人。对,喜欢,是爱好,不是职业所需。他在当刑警的时间里,长久得不到他应得的晋升,除了那时候的丁一不会拍马屁跑关系之外,经过他手上的每个案子从来没有不见血,也是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

  这里面没有几乎这两个字,是从来没有不见血的。

  如果说丁一与连环杀人狂有什么区别,那就是合法。

  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不存在违法的问题。在行伍,是军令;在警队,也是绝对符合条令——他会引诱嫌疑人开枪,然后准确的干掉对方;他会诱使嫌疑人掏出利刃,向他出手,并被拍摄下来,然后他再杀死对方或者造成对方永久性残废后再停止攻击——正如在他在草原上,诱杀那些牧民一样。

  不论是老行伍或是老警察,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尽管在律法上找不出一丝毛病,但毫无疑问丁一过于嗜血了。尽管丁一没有出错,但谁敢担保他下一次不会因为嗜杀而出错?谁能担保某一天他突然不在乎合法与否、不在乎是否他的爱好会让整个行动计划破灭?

  防守西直门的右都督孙镗,得了嗜杀的丁一带领着七百人的补充。所幸,这个年代没有人会对合乎军令、律法情况下的嗜血,有什么特别的看法。这是一个很适合丁一生存的年代。

  被李匠头和他的徒弟们弄成血汗工厂流水线上苦力的二百多人,已经回来,并且带回来了他们在流水线上所有的工作成果。李匠头在丁一的荼毒下,不但懂得如何把人变成血汗工厂的苦力,而且技艺上也有了飞跃的进步,从他改造过的五架小型投石机,就可见一斑。

  一个棘轮装置的摇把,让一架投石机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两个人就可以慢慢摇着来完成蓄力的过程,而不再需要几头牛或是数十人的拉扯。而现在这五架投石机都放置在西直门的明军队列前方,上好了弦。

  丁一卸去了甲,骑在马上眺望前方,吉达掌着大旗在他身后。

  于此时丁一是对于谦的军事能力比较佩服的:丁某人知道历史上也先接下来将攻击西直门,而于谦则是通过战局来判断出这一点。

  但瓦剌人没有再进行攻击。

  这一日,以明军的大胜作为结束。

  金乌西去,正值傍晚的时候,丁一在西直门外就听见有人在传唱着他那晚在城墙下吼出的那两句词:“若我之躯,不得归,君须见,我之魂,为山镇边陲!若我之目,不复睁,君须听,我之魄,风舞旗有声!”

  丁一听着不禁来了兴致,寻了笔墨匆匆修书一封,教人送去英国公府。不多时,那弟子便快马归来,背上负着一个木箱,丁一不禁有些意淫,看来她多少还是有些意思的,否则直接就拒了便是,何必理会自己?

  谁知道那弟子来到面前将木箱放下,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忍着笑递给丁一道:“先生,有信。”临了又解释了一句,“弟子没有偷看,只是小张子的姐姐当着弟子的面写下的。”憋得一脸的通红。

  丁一满是狐疑打开了那封信,却见上面没头没尾只有两行七个字:借物须还;词一阙。

  “这叫什么事!”丁一愤怒地一拍城墙,气呼呼地骂道,“这吉他是我给的设计,我画的图纸,我调的音,现在借来一用,还要强调得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