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七百零一章 找王爷
  艾萨克其实并不老。

  他从十三岁开始,就跟着祖父,在法兰克往国内游历,其实就是做生意。

  十八岁的时候,他就不再满足于国内游,开始在周边的国家游历。

  当时年轻胆大,都是独自出行。

  路上自然遇到过数次危险。

  二十岁那年,认识了杰罗姆,并从奴隶市场救了杰森。

  三人兴致相投,开始结伴同游。

  今年他也不过才三十二岁。

  年纪虽然不大,但游历经历十分丰富。

  可以说,三十二年的人生里,有一大半的时间都在游历之中。

  可能在路上免不了风吹日晒之故,加上老外挺容易老化的,所以,三十二岁的艾萨克,看上去跟四十二岁似的。

  当然,他比杰罗姆跟杰森要好看了不少。

  艾萨克的胡子修的挺有型,挺好看。

  那两就是一脸的大胡子。

  后来在西域发现那边的人见不得这样的大胡子,就给剃了。

  这一剃,更难看了。

  跟艾萨克差不了几岁的他们看上去却比他大了不少。

  不过也幸亏剃了,不然毛发这么旺盛,更容易让百姓当妖怪。

  所以,被鸿胪寺的人叫老怪,也实在不冤枉。

  艾萨克回到驿馆,就进了自己的房间,久久都没有出来。

  搞得鸿胪寺的人,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想走吧,又怕这老怪一会儿还要出去。

  毕竟上面的人的意思是要跟着他们,避免被百姓给打死。

  但如今,那老怪要睡觉,难道要他们在这一直等吗?

  而如果他们走了,这老怪又要出门怎么办?

  到时候真被百姓给打死了,那上面的人岂不责怪?

  两人无奈相视一眼,其中一人问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人家睡觉休息,咱们在这苦等?”

  同伴一屁股坐了下来:“等呗,有啥办法?

  咱就是干这个的。

  上面给咱的任务就是跟好了他们,别被百姓给打死咯。

  所以,跟着呗,不然出了什么事儿,上面还得找咱。

  左右回去也没啥事儿,说不定还会被派了别的任务,倒还不如在这儿等着,轻松又自在呢。”

  “也对。”

  另外一人也坐了下来等待。

  艾萨克自然不是回来睡觉的,他此刻正在自己随身携带的那些行李箱里面四处翻找。

  想要找出一些,能打动白一弦的东西来。

  白一弦是这个国家的王爷,仅次于国王的人物。

  地位高,不缺银子,而且肯定也不缺送礼拍马屁的人。

  这样的一个大人物,怎么可能会花费时间经历去教授他这么一个外来者当地的语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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