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部分
�唇一笑跟了上去,这样的感觉让他仿若隔世,似乎只有在那艰难的求学时代才有过这样的轻松随意感觉。而出社会之後他因一袭晚礼服而在巴黎服装节上获得创意金奖,从而一夜成名,成为国际上炙手可热的服装设计师,好像从那以後,他和周围的人之间就被垒起了一道墙,别人对他越来越疏远,而他也变得越来越冷漠,没想到他的这个小助理,竟然既不怕他也不对他巴结谄媚,完全把他当成了朋友一般,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好舒服也好亲切。

  两人还算是蛮幸运的,到楼下餐厅一问,这s市的名菜这里都有,两人就随便点了几个招牌菜,饭店里的人不是很多,所以他们的菜上的很快,两人也顾不上说话,就你筷子我一筷子的吃了起来,直到吃了个半饱两人的速度才慢下来,凌若夕看著一盘‘芙蓉j片’,突然想起刚才莫远画的那张设计图上似乎也是以芙蓉花为主题的,於是开口道:“看著这盘‘芙蓉j片’,我突然想起一个关於芙蓉花的爱情故事。”

  “哦,说来听听。”莫远闻言放下筷子,抬起头来看著她颇感兴趣的说道。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地主,女儿貌美如花,名叫芙蓉。地主心地不好,巧取豪夺,占得家财无数,又借著江水运送木材,可谓财源滚滚啊。可最大遗憾就是,膝下无儿,只生这一女,故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一心想为芙蓉寻一门好人家。

  …………(此处省略若干字,在下面啊。)

  次年,大江两岸生出一种树,11月花开,花色先红而粉,後为白,或为紫,堕入江中,顺流而去,大家都说这是芙蓉的精魂,便将此花名为芙蓉。花开时节,江中堕满芙蓉,美不胜收。”凌若夕把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娓娓讲来。

  莫远一边认真听著,一边用手指轻刮杯子的外沿。听完她说的故事後,不由得叹道:“没想到,芙蓉还是株痴情花。”

  作家的话:

  故事太长,中间的放这里了:芙蓉长到16岁,真是花姿绰约。。。。可她偏偏爱上的却是自己家的长工阿来。阿来这年18,也是英俊非常,就是家境贫苦。两人彼此有情,这年竟然背著地主结下了私情,彼此相约,同生共死,互不相负。

  地主听到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