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部分
�我觉得这应该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世界。草原,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今天我起得很早,想去“李记”给柳宣买早点,在我准备出门的时候,柳宣的房门忽然打开了,她叫住了我,说要和我一起出门。我很高兴,她开始有主动改变自己现状的欲望,这虽然只是小小的一步,但是意义却很重要。

  我们先去“李记”过早,然后我陪她去商场买衣服。我觉得,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喜欢穿我上次陪着她一起买的白色连衣裙。除此之外,她还有一件黑色的连衣裙,和那件白色款式有些类似,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买的。我只是感到有些奇怪,我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她应该经常穿黑色的那件,因为每次我和她偶然(或许是必然的)相遇的时候,她,总穿着那件黑色的连衣裙。

  这个问题始终困惑着我,我没有开口问她。这或许只是一个巧合,恰巧我每次和她偶遇的时候,她都穿着黑色的连衣裙而已。

  不知什么时候,我和柳宣的手,很自然地握在了一起。我能感受到她手心里渗出的汗,哦!不,应该还有我手心里的。我们手心里的汗,已经交融在一起,不分彼此,这种感觉真好!

  我这曾是我的一个梦,一个我以为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梦,如今,它终于实现了。我有一种身在梦中的感觉,这是真的么?我和柳宣真的能够在幸福快乐地在一起么?

  我不止一次地,偷偷地用手指掐我的大腿,有痛的感觉,这是真的!我不是在做梦,我和柳宣真的已经在一起了,我们是一对和天下所有牵着手儿逛街的男男女女一样的——情侣!

  晚上,我们拥抱着对方,彼此感受着对方身体的温度,然后,我们开始接吻。我吻她的秀发,吻她的额头,她的脸颊,她的鼻梁,和她滚烫的嘴唇。

  我觉得自己需要她,我已经离不开她了。这就似香烟,没有尝试过的时候,你或许还能够抵御它的诱惑,一旦你吸了,上瘾了,那么,你就很难戒下来了。

  戒烟和戒爱,不知道那一个更容易。或许,都很难。

  我渐渐有了感觉,这种感觉是生理上的。性是一种本能,如果说,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性a的欲望,那么只能说明我虚伪。

  况且,性本身并不是一件丑陋的东西,性很美好,很美妙。虽然很多人把它当作一件商品,但性本身并没有错,错的只是人而已。

  或许是我的动作太过激烈了,柳宣忽然轻轻地推开我,侧过脸,垂下头,她的长发,巧妙地遮住了她脸上的表情。

  “你……你想要我吗?”

  (93)圣经

  我当然想要她,不仅仅是她的心,还有她的身体。爱是自私的,极端自私的,我渴望拥有她的一切。别告诉我什么柏拉图,什么精神恋爱,什么精神恋爱的纯洁和高尚。我是人,不是圣人。人,是精神和r体的结合体,两者不能分割开来。所以,只有精神的爱,是残缺的爱,虽然美丽,但是却不完整。

  有爱的性,是最美好的。这一句话出自《眉姐》,我把它奉为圣经。

  但是,性与爱一样,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如高山流水,流到洼处,一泻而成瀑布,浑然天成。勉强得来的性与勉强的爱一样,只会给彼此留下遗憾,甚至是悔恨。

  我觉得,柳宣她似乎还没有这个思想准备,她大概只是想迎合我,因为我需要。陷入爱河的女人都是这么傻么?我的心里充满了怜爱,她是一个好女人,我能够得到她的心,真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