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
  我想我会有个儿子,他会像你和我。

  自由得像只白鸽,在爱中孕育,阳光将会普照大地。

  而尽管我们两袖清风,我依然深深爱你,一切都会带来爱的连锁。

  每天早晨当我醒来,你总是让我幸福得想哭泣,让我知道一切将平安顺利。

  爱那个用纸杯装住全世界,并且一饮而尽的男人,爱他,他将带给你幸运。

  如果你发觉她是你的意中人,最好带她回家,可别独居,试着去创造一个爱的天地……

  他在唱完後本欲偷香,不过孙束雅早先一步跳下他的膝,躲入後台。李举韶只好在狂烈的掌声中以戏剧般的声音呼叫:亲爱的,别跑太远,今晚的歌全为你而唱。

  原本就已热烈的气氛,在此一事之後,更将亢奋的人们推到更满足的境地!

  大胆的求爱宣言、俊男美女的卖相,怎麽看怎麽的唯美不凡!比看电影还精采,怎能不如痴如醉呢?

  这个小夥子一定会红的!郑安权再度燃起了雄心壮志,非要说服这对小情人当明星不可!

  比起外头吵翻天的情绪波涌,後台躲羞的小美人可是无脸见人极了。虽然心中暗喜,但羞人的感觉也不断泛滥出来。下次打死她也不来了。

  你就是举韶的小女朋友?一瓶海尼根放在她跟前,伴随着冷淡却又好奇的问句。

  她抬起仍红晕的脸,接过啤酒。

  你是?不就是那位帅气女子吗?

  我叫王春杏,举韶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她背靠柱子,仔细地打量眼前秀丽纯真的小美女。电研社的女人们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说这位女子相貌平凡!难怪李举韶看系花不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气质更是纯净,不是那个徒有美貌、老做作装斯文的刘淳雨比得上的。

  哦,你好。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你还是高中生吧?你们交往几年了?

  算起来交往五年,国中就认识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评估她。不过她并没有什麽不好直说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学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学长?她并没料到他们交往那麽久。

  才不,我们是同学。要不是我有事耽搁了,早该一同上大学的。结果现在小老公一届,心中仍是乱不服气的。

  重考生?还是留级生?这麽想的同时,不免浮上一层轻鄙,也喜悦於终於抓到美人儿的至大缺点 草包。

  举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学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视赚钱,没机会发挥他的才能。不然不仅系学会力邀他加入,恐怕学生会、t大顶尖会也会招揽他加入其中。语气中不胜惋惜。

  实际情况怎麽样孙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国高中时期已经风云得很够本了,恐怕对於名声的显扬已不那麽有兴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类的人物,有什麽好玩?

  赚钱是比较重要没错。她以此做结。

  呀?什麽?难不成这女生就是李举韶拼命赚钱的原因?供她玩乐买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询问,李举韶已唱完今天的时段,轻快地跳入後台搂着孙束雅问:

  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还是多学几首歌再来混吃骗喝吧!�